貴州省地震局是根據省委常委會議紀要九屆〔2003〕第72號和省人民政府2003年第28次省長辦公會議紀要中有關貴州省地震局機構規格和性質的意見,明確省地震局為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地震工作的副廳級事業單位,由省科學技術廳管理,其業務工作直接對省人民政府負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地震局
- 外文名:Seismological Bureau of Guizhou Province
- 地點:貴州省
- 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職能調整
(二)加強行業管理職能。指導市(州、地)、縣(市、區)防震減災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省級以下(含省級)地震台網(站)實行統一規劃,資源共享。
(三)建立健全本行政區域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和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
(四)管理主要由地方投資並主要為地方防震減災工作服務的一般項目。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地震局設5個正縣級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人事處)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和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內部工作制度,起草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秘、政務、督辦、會務、機要、檔案、信訪、目標管理、後勤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專業技術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承辦機關黨群組織的日常工作;辦理提案議案。
(二)計畫財務處
組織編制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地方投資建設地震重點項目的實施;負責經費預算和決算的編制及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負責基本建設項目、維修和改造項目的審核、呈報、計畫下達、組織實施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國有資產、技術裝備、備震物資及政府採購的管理和綜合統計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參與擬定地震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參與重點地震基礎研究和重大地震科技攻關;研究地震監測的新技術和新方法;指導全省地震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成果的開發與套用,承擔有關項目的初審和申報工作。
(三)監測處(應急救援處)
承擔全省地震監測和相關手段的流動監測任務;負責全省地震監測台網(站)的管理和技術服務工作;承擔全省地震系統的地震觀測質量管理、地震儀器維修技術保障;負責提出全省地震監測台網(站)布局與最佳化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地震信息採集、錄入處理、存儲工作;負責《中國地震年鑑》、《貴州年鑑》的有關撰稿工作;負責擬定全省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負責全省地震災情速報、震情值班、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和地震現場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地震應急和救援工作;承擔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及其辦事機構的相關工作職責。
(四)分析預報處
負責全省地震長、中、短、臨的地震預報工作;負責震後地震趨勢快速判斷、決策的分析研究工作;負責地震資料的分析、地震速報、地震編目工作;參與召開地震趨勢會商會議,編寫年中、年度地震趨勢會商報告和地震預報意見;負責重大地震前兆異常、現場監視和震情趨勢的分析判定工作。
(五)震害防禦處(法規處)
擬定全省防震減災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地震災害預測和預防減災工作,推進全省地震標準化工作的開展;負責全省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工作;組織震害預測、強震觀測、城市防震減災項目的實施;參與制定災區重建規劃;承擔全省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全省防震減災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省地震安全性評定委員會辦公室的相關職責。
紀檢、監察機構和工、青、婦組織按有關規定和章程設定。
人員編制
核定省地震局事業編制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廳級),副局長2名(正縣級)。正副處長(主任)10名。人員經費列入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有關參公管理事宜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的通知(中發〔2006〕9號)和人事部《關於同意省、自治區、直轄市地震局管理機構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復函》(人函〔2002〕82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