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意見
(黔府發 〔2009〕 10號)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國發〔2008〕3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重大意義
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重大決策。推進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有利於規範政府收費行為,公平社會負擔,促進節能減排和結構調整,依法籌措交通基礎設施維護和建設資金,促進交通事業穩定健康發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按照中央對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總體要求,緊密結合我省實際,切實做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各項工作,確保改革順利實施。
實施工作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中央和省關於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總體部署,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認真做好有關工作,確保改革方案平穩實施。
(一)適時調整成品油價格。根據國際市場油價變化情況,在國家統一部署下,制定和調整我省各價區成品油最高批發價格及最高零售價格。標準品最高零售價格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非標準品最高零售價格由省物價局根據國家規定的品質比率制定。
(二)新增稅收收入的分配。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後,對於新增稅收收入,按以下順序分配:一是替代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的支出,具體額度以2007年的養路費等六費收入為基礎,考慮地方實際情況按一定的增長率來確定。二是補助各地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專項補助資金,用途包括債務償還、人員安置、養護管理和公路建設等。三是對種糧農民增加補貼,對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考慮用油量和價格水平變動情況,通過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中相應的配套補貼辦法給予補助支持。四是增量資金,按照各地燃油消耗量、交通設施當量里程等因素進行分配,適當體現交通的均衡發展。此外,地方政府原從公路養路費等收費中安排的水利建設基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經費等支出,由地方財政從中央財政安排的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中安排。
(三)修訂完善相關行業價格聯動機制。新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運行後,要進一步完善我省計程車和道路客運油運價格聯動機制。計程車客運價格,由各地根據成品油價格變動和燃料補貼情況,通過法定程式,決定調整運價或開徵(調整)燃油附加。在運價調整或開徵(調整)燃油附加前,繼續由財政給予臨時補貼。根據國家新修訂的《汽車運價規則》,修訂完善《貴州省〈汽車運價規則〉實施細則》,按程式調整燃油附加或公路客運基本運價。
(四)完善對種糧農民、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補貼的機制。全面掌握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對我省種糧農民、林業、漁業、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含農村水路客運)的影響,認真執行《關於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後進一步完善種糧農民、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補貼機制的通知》(黔財建〔2009〕17號)精神,保證國家和省安排的補貼資金不折不扣地迅速落實到位。各市(州、地)、縣(市、區)政府(行署)要綜合考慮成品油、液化氣等調價和市場物價變動因素,繼續做好城鄉低保對象等低收入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五)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國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實施方案和補助政策出台後,省交通等部門要按照“分級負責,逐步有序,依法推進”的原則,儘快研究提出我省具體實施辦法,按程式報經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與交通運輸部研究確定,並及時向社會公布撤銷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站點位置和名稱,接受社會監督,今後不再審批新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上述方案正式實施前,繼續執行政府還貸二級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政策,各地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六)建立普通公路特別是二級公路發展和港航建設投融資體制。成品油稅費改革前,以養路費為主的交通規費是我省交通建設投融資的重要平台。各有關部門要以這次改革為契機,利用中央財政給予的支持政策,整合現有資源,同時按照六費原有資金功能不變的原則,抓緊研究建立我省普通公路和港航建設投融資體制,促進公路和水運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七)制定出台相關資金分配使用管理辦法。財政、交通等部門要認真做好改革前後資金安排、預算銜接和交通建設融資工作,抓緊制定出台改革後相關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明確資金分配原則,切實做好與2009年收支預算的對接,確保人員經費、養護經費和相關建設資金及時到位。
(八)統籌安置交通收費征稽人員。妥善做好改革涉及人員的安置工作,是成品油稅費改革順利推進的重要保證。改革涉及的人員安置工作由市(州、地)、縣(市、區)政府(行署)負責,按照轉崗不下崗、待安置期間級別不變、合規合理的待遇不變的總體要求,統籌協調,實現“人人有去向、不增加社會就業壓力”的總體目標,確保改革穩妥有序推進。各地要嚴格把關,及時鎖定改革涉及的征稽收費人員數量,防止突擊進人。要通過交通運輸行業內部轉崗、稅務部門接收以及市(州、地)、縣(市、區)政府(行署)統籌協調多種渠道安置等措施,做好公路養路費征稽人員的安置工作。國家人員安置工作指導意見出台後,省交通廳要會同省編制、財政、人事、稅務等部門抓緊制定出台我省相關人員安置工作實施方案,指導各地積極穩妥做好人員安置工作。
(九)加強成品油市場監管。加強油品市場監測和監管,建立成品油經營企業日常監管制度,對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開展納稅評估,堅決禁止成品油生產企業為規避稅收只開具發票而無實際貨物交付和突擊銷售成品油等非正常銷售成品油行為。做好隨新增成品油消費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管理工作,嚴防稅收流失。嚴厲打擊油品走私、經營假冒偽劣油品以及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確保成品油市場穩定。
(十)妥善處理有關債務問題。省審計部門要對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形成債務進行專項審計,核實、鎖定債務餘額,提出審計報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逃廢銀行債務。省交通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儘快協調金融機構與公路部門簽訂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後的還貸協定。
組織領導
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涉及各方利益調整,關係到成品油供應保障和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以及社會穩定,要求高,難度大,情況複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共同做好有關工作,確保改革紮實有序推進。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省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省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我省相關政策的制定和改革方案的組織實施工作,明確工作目標和責任,協調解決方案實施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各地紮實推進改革。各市(州、地)、縣(市、區)政府(行署)也要抓緊成立由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改革領導小組,及時分析掌握本地區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實施情況,切實加強對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工作的領導。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市(州、地)、縣(市、區)政府(行署)要切實擔負起人員安置和維護穩定的責任,把人員安置工作擺到突出位置,提前籌劃,周全安排,妥善安置,確保改革的平穩順利推進。各級物價、財政、交通、建設、監察、審計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落實取消收費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取消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政策落到實處,絕不允許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名義繼續收取或變相收取明令取消的各項收費。違反規定的,要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已經提前預收的要及時清退,對2008年12月31日以前欠繳漏繳公路養路費等收費的,要明確責任,及時追繳到位。
(三)加強宣傳解釋工作。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情況複雜、社會關注度高,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多種媒體,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加強輿論引導,取得民眾的理解和支持,為改革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四)確保社會穩定。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市場情況和社會動態,及時掌握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前做好應對預案,並妥善處理,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各地、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貴州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