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抓好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的通知》是一部貴州省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於2001年12月27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抓好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的通知
- 發布單位:貴州省
- 發布文號:黔府發[2001] 046號
- 發布日期:2001-12-27
- 生效日期:2001-12-27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簡介
【發布文號】黔府發[2001] 046號
【發布日期】2001-12-27
【生效日期】2001-12-2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具體內容
概要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00年開展退耕還林(草)試點工作以來,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各有關部門通力配合,廣大農民民眾對這項惠及子孫後代的德政工程衷心擁護,積極參與,試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為切實抓好退耕還林(草)工程,改善生態環境,發展經濟,現作如下通知:
一、深化認識,搶抓機遇
二、合理布局,突出重點
三、穩定政策,完善措施
(二)按照生態優先的原則,退耕還林還草生態林應占80%以上,經濟林不得超過20%。對超過規定比例多種的經濟林,國家只補助種苗費,不補助糧食。要加大針闊混交林的比例,鼓勵林、草結合。林間種草的按生態林補助年限補助。
(三)糧食供應的品種為玉米或稻穀,供應比例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當地主要收購品種,本著就地就近供應、保證質量的原則確定。按照順價銷售的原則,在省人民政府核定價格的基礎上發生的差價,由省級糧食風險基金給予補助。糧食運費按省、地、縣4∶3∶3的比例從本級財政資金或糧食風險基金中解決,不得轉嫁給農民。
(四)為鼓勵農民退耕還林還草,對應稅的退耕地,自退耕之年起,對補助糧達到原收益水平的,國家扣除農業稅部分後再將補助糧發放給農民;停止糧食補助時,不再對退耕地徵收農業稅。進行生態林草建設的,按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執行。具體操作辦法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退耕還林還草試點地區農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103號)執行。各縣(市、區)要認真搞好調查研究,提前做好有關測算工作,把工作做細、做實。
(五)退耕還林還草科技支撐經費按宜林荒山造林基本建設投資的3%安排。省、地、縣三級財政各按退耕地每畝不低於3元、2元、2元的標準安排退耕還林(草)前期工作經費。
(六)認真落實“誰退耕,誰造林,誰經營,誰受益”的政策,實行責權利掛鈎。農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在退耕還林(草)任務完成後,承包期一律延長到60年,並由當地縣(市、區)級人民政府逐戶登記造冊,發放林草權屬證書。退耕還林還草後一律不準林糧間作。
(七)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水土保持、沼氣建設等不同渠道的資金,要結合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使用,提高退耕還林還草的綜合效益。
四、加強領導,周密部署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級政府要把退耕還林還草作為考核領導幹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堅持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簽訂責任狀,實行目標、任務、資金、糧食、責任五到縣。要深入調查研究,加強檢查指導,及時解決問題。要抽調精幹力量,建立健全退耕還林還草工作機構。要穩定鄉(鎮)林業工作站機構,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充分發揮鄉(鎮)林業工作站在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廣泛宣傳,深入發動。
要採取各種形式大力宣傳退耕還林還草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增強各級領導幹部和廣大農民民眾對退耕還林還草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充分了解退耕還林還草的建設內容、操作辦法和政策規定,扎紮實實地完成任務。?
(三)落實政策,取信於民。
要認真落實好國家對退耕農戶的各項扶持政策,確保在縣級自查和省地複查結束後一個月內,按退耕地造林種草合格面積和補助標準將糧食和現金及時兌現到農戶手中,取信於民。對農戶的退耕還林還草面積、檢查驗收結果、錢糧補助等必須張榜公布。要公布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箱,接受社會和民眾監督,決不允許任何坑農害農的問題發生。對虛報冒領、貪污剋扣等違法違紀行為,一經查實,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四)加強種苗基礎建設和供應工作。
要立足現有國有苗圃和林場,加快種苗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種苗生產能力和技術水平,加大營養袋育苗的力度,提高種苗質量。凡是不具備“一簽兩證”(即林業或農業部門出具的標籤、質量檢驗證和檢疫證)的種子、苗木,不準進入市場。林業主管部門要把好質量關和價格關,嚴禁倒賣種苗。同時,要超前做好種苗供應等工作,確保種苗及時供應。
(五)加大科技支撐力度。
要把科技支撐貫穿於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的全過程,鼓勵科研、教學、推廣單位和科技人員深入退耕還林還草第一線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技術培訓、技術承包等服務工作。要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提高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管理信息化、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六)強化工程質量和資金管理。
要實行工程質量責任制,把質量責任層層分解到人。有條件的要實行專業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