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大學學企發展聯合會
- 社團地址:貴州省
- 類別:學生社團
- 社團精神:邏輯無處不在,思維決定出路
社團宗旨,工作範圍,
社團宗旨
社團精神:邏輯無處不在,思維決定出路
社團宗旨:加強理論研究與宣傳,理論聯繫實際,培養綜合素質高、專業技能強的優秀人才,宣傳邏輯、生活、品味,為企業家及大學生、研究生等提供思想營養源,共同探討人生意義,尋求生活真諦。
工作範圍
1.人員培訓 課程包括:法律、普通邏輯、職業素養、企業成功模式專場講座
2.團隊合作默契訓練 定向越野活動、座談交流、校區學術交流及聯誼活動
3.內刊的編輯出版及發行工作
4.承辦學術交流座談會、校內大型文娛活動、廣告宣傳活動、展會等
5.為企業推薦優秀合適人才,配合企業短期活動,提供人力物力支持。
章 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貴州學企發展聯合會是隸屬於貴州大學人文學院的一個邏輯理論與生活、社會實踐相結合,學習企劃及企業成功運作模式理論的學生社團。
第二條 本社團以加強專業理論學習、創新和豐富實踐知識,造就領導型人才,共創格調、品味新生活為目標,為會員提供更多、更適合的展現自我、挑戰自我、完善自我的大舞台。我們將致力於豐富會員業餘生活及校園文化生活、豐富讀者精神家園,為提高全體同學的綜合素質而不懈努力。
第三條 本社團宗旨是培養綜合素質高的優秀人才,造就未來社會中堅力量及領導人才;宣傳邏輯、生活、品味,為企業家及大學生、研究生等提供思想營養源,共同探討人生意義,尋求生活真諦。
第四條 本社團精神是邏輯無處不在,思維決定出路。
第二章 社團成員
第六條 凡熱愛生活、熱愛思考,承認本社團章程,由本人申請,並填寫入會登記表,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即成為我社正式成員。
第七條 我社成員權利:
(一)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監督權、建議權;
(二)退會、轉會自由;
(三)有權參加社團組織的一切活動;
(四)自由權利。
第八條 我社成員義務:
(一)積極參加社團開展的各項活動及課程培訓等;
(二)遵守社團章程;
(三)維護社團形象,身體力行樹立、宣傳本社形象。
第九條 獎勵與處罰
(一)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原則
第十條 本社團最高權利機構為本社成員大會及其常務理事會。
第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成員及理事長,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
第十二條 組織機構成員由常務理事會選舉產生。
第十三條 機構設定:總會長一名、副會長三名、秘書長一名、會員代表三名、宣傳部、編輯部、發行部、業務部、策劃部部長各分為一部三副。
第十四條 組織機構職能:
會長職責:作為社團工作核心,帶領貫徹社代會精神,執行社代會及學生社團聯合會委員會的決議,把握工作方向,組織、協調各部,指導開展各項工作。
副會長職責:組織、協調各部,配合會長開展各項社團工作,積極策劃、建議社團活動。
出納:負責社團的經費管理及出納;
會計:負責社團的帳簿記錄及財務管理。
發行部:負責對本協會內刊的發行工作及讀者反饋意見整理工作;
宣傳部:收集整理各種信息,及時對協會活動進行宣傳 、報導,負責協會展板、海報的製作張貼等宣傳工作;
業務部:對外與企業公司合作,聯繫業務,為會員提供社會實踐機會,並對協會業務進行管理;
編輯部:負責雜誌的采編、排版、印刷工作;
策劃部:負責協會所有活動的策劃工作,並整理出有效的可行性方案;
秘書組:負責對協會資料的整理和保管,對協會每一次活動、會議作記錄,並配合協會各個部門搞好協調工作;
常務監督部:監督組織機構成員平常工作及每次招聘會的公正公開公平,對社團成員執行罷免提升。
第四章 活動範圍
第十五條 學術研究方面
(一)專業理論講座,組織專家、教師等對社團的動態信息、發展規律、理論知識進行研究,掌握社團發展規律和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社團可持續發展提供理論和技術指導;
(二)企業談用人,激發學生的興趣愛好,培養學生順應時代潮流、適合社會發展需要;
(三)學術、實踐經驗、聯誼交流會;
(四)法律、行銷技能、邏輯淺談、中華古典文化等綜合素質培訓;
(五)市場信息收集、整理及預期分析。
(六)制度、理論及組織原則等的不斷創新,推動學生社團建設再上新台階
第十六條 社會實踐方面
(一) 本社內刊的采編、發行、業務等實踐工作;
(二) 在指導老師帶領下做定期市場調查、分析整理可用資源,留備企劃工作開展的後備資源;
(三) 參觀企業,學習成功企業運作模式,配合企業形象宣傳與推廣;
(四) 學習企劃工作與參與支教、促銷等社會實踐工作。
第十五條 積極配合學校開展各項校園文化活動。
第五章 規章制度
第十七條 準時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遲到三次,缺曠兩次作退會處理。
第十八條 (一)會費收取標準:四學年,10元/人;
(二)不屬於本社團成員,在各類業務活動中,社團提取個人所得費用5%作為社團活動公共資金;
第十九條 每學期按時辦理會員證註冊手續,過期辦理者作自動退會處理。
第二十條 每部每月上交工作報告。
第二十一條 每學期召開一次全體會員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