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公務員考試公共基礎知識金牌教程》是2011年京華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華慧公務員考試研究中心。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圖書特點,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圖書信息
書名: 貴州公務員考試《公共基礎知識金牌教程》學習筆記-華慧獨家講義
內容: 《公共基礎知識金牌教程》學習筆記-華慧獨家講義
作者: 華慧公務員考試研究中心 編寫
裝定: 內部資料(裝訂版)
類別: 公務員考試用書 定價: 60元(本)
出版社: 京華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11-4-1
ISBN: 9787040323429
開本: 16開
內容簡介
該產品包含“四步三階段”系統複習必備資料,贈【規則解析班】課程。
《貴州公務員考試公共基礎知識金牌教程》
面向第一階段的複習。嚴格按照考試大綱,深入研究歷年真題,對考試規律進行全新解讀。結構上, 增加知識點梳理圖,創新講解方式,做到分類呈現;內容上,考點翔實,重點突出,分章節對知識點進行系統梳理,突出重點;方法思路上,細分講解專題,突出解 題方法,專注於培養考生獨立的解題思維。
圖書特點
1、針對性強
嚴格依據貴州公務員錄用考試大綱編寫,緊扣公務員考試本質和能力要求,培養考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提高考生的自身素質,在幫助考生理解基礎知識,注重加強對考生的能力訓練和培養,題型、內容針對性強。所有例題均從國考和各地省考真題中精心選取,選題具有針對性。
2、實戰實效
系列圖書是華慧公務員輔導團隊多年輔導、實戰經驗的結晶,面向考生的需要,針對公務員考試的特點,按照“理論-真題-演練”三結合的教學模式,滿足考生“四步三階段”的考試需要,在全面覆蓋知識點的同時,減少對理論的講解,突出解題思路,每種題型都配有真題講解,教會考生在實戰中落實解題思路、掌握解題技巧,提高告示成績。
3、內容完整
系列圖書覆蓋公務員考試所有科目的全部題型,力求以最簡單、清晰的結構,囊括公務員考試所有知識點,分類儘可能詳細、內容儘可能豐富,有助於考生易學、易懂。
4、重點突出
我們充分考慮到考生有限的複習時間的寶貴性。在覆蓋全部題型和知識點的同時,力求突出重點和常考點,在編排上按重要程度依次排列。
作者簡介
璧塵:江蘇公務員考試輔導權威專家,華慧公務員研究中心資深研究員。曾在組織人事部門工作多年,多次參與領導幹部公選、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考和“大學生村官”面試考察的相關工作。長期以來致力於公務員考試的教學研究,對江蘇公考的公共基礎知識科目有獨到見解。
高增霞:中國人民大學對外漢語教學中心教師,文學博士。常年研究申論,為公務員考試著名輔導專家,尤其擅長申論考試輔導。公務員考試題庫建設專家,閱卷組專家。輔導極具實戰性和吸引力,押題命中率高,在全國十八個省市公務員考試巡迴輔導中享有崇高聲譽,是國內公務員輔導權威專家。
王成:華慧公務員考試研究中心資深研究員、公務員錄用考試高分寶典系列叢書編委,北京大學哲學博士。曾在國家機關從事文秘工作多年,對機關文案寫作和漢語寫作教學有獨到心得。長期從事公務員考試申論的教學研究,研究出了一套久經考驗的申論實戰理論。 中國人民大學對外漢語教學中心教師,文學博士。常年研究申論,為公務員考試著名輔導專家,尤其擅長申論考試輔導。公務員考試題庫建設專家,閱卷組專家。輔導極具實戰性和吸引力,押題命中率高,在全國十八個省市公務員考試巡迴輔導中享有崇高聲譽,是國內公務員考試輔導實力派領軍人物。
圖書目錄
貴州公務員考試金牌教材公共基礎知識科目考試概論 1
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 4
【考試分析】 4
【考點精講】 4
【難點辨析】 12
【真題回顧】 14
【模擬練習】 16
毛澤東思想概論 31
【模擬練習】 37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43
【考試分析】 43
【考點精講】 43
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 43
二、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 44
三、社會主義的本質和根本任務 44
四、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和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 44
五、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戰略 45
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 45
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 45
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 46
九、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46
十、“一國兩制”和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 46
十一、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 46
十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依靠力量和領導核心 47
【真題回顧】 47
黨的十七大專題 47
【模擬練習】 52
當代中國的政府與政治 59
公共行政 59
公共服務 76
公共政策 77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業道德 84
一、道德概述 84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 85
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的內涵 86
四、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的價值取向 87
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個人道德修養 90
六、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形象的塑造 91
【真題回顧】 95
法律知識 97
法學基礎理論 97
憲法部分 101
刑法部分 122
民法部分 137
商法部分 172
行政法及行政訴訟法部分 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