貲賦

漢代除徵收人口稅外,還徵收財產稅,即貲賦。上文提到,編民的家產必須計貲登記,計貲的範圍包括田、宅、車、馬、牛、奴婢等一切財產。編戶家貲的多少,不僅是國家制定戶口政策的參照係數,而且也是國家徵收貲賦的基本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貲賦
  • 時間:漢代
  • 計貲範圍:田宅車馬牛奴婢等一切財產
  • 計貲方法:自報、核實與評議
漢代計算登記家貲,採取自報、核實與評議的辦法。民戶自報家貲後,還必須由縣、鄉組織審核、評議。而且鄉有秩、嗇夫也必須知民貧富, 為賦多少,平其差品.編民的家貲確定登記後,一般定為 貲萬錢,算百二十七 ①。即家貲一萬,納稅127錢。但從算賦 人百二十為一算 來看,服虔所說的 算百二十七 ,可能是 算百二十 之誤。那么,貲賦的稅率為1。2%。《鹽鐵論?未通篇》說: 往者軍陣數起,用度不足,以貲征賦,常取給現民。 這裡的往者 ,當指漢武帝時期。為了應付巨大的軍費開支,其時除向編戶齊民征取貲賦外,又算緡錢 率緡錢二千而一算 ②。稅率為6%,大大超過貲賦的稅率。《漢書?食貨志》記載:新莽時, 一切稅吏民,貲三十而取一.則稅率為3。3%,也超過了西漢正常時期的貲賦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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