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富亦貧,知足安貧

貪得者,分金恨不得玉,封公怨不受候,權豪自甘乞焉;知足者,藜羹 旨於膏粱,布袍暖於狐貂,編民不讓王公。

譯文,評語,

譯文

貪得無厭的人,給他金銀還怨恨沒有得到珠寶,封他公爵還怨恨沒封侯爵,這種人雖然身居豪富權貴人位卻等於自甘淪為乞虧;自知滿足的人,即 使吃粗食野菜也比吃山珍海味還要香甜,穿粗布棉袍也比穿狐襖貉裘還要溫 暖,這種人雖然說身為平民,但實際上比王公還要高貴。
【註解】 公:爵位名,古代把爵位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 藜:一種可供食用的野草。膏粱:形容菜餚的珍美。據《孟子告子》篇:“所以不願人之膏梁之 味也。朱註:‘膏,肥肉;梁,美轂。’”狐貂:用狐貂皮所制的衣服。 編民:也作編氓,批列於戶籍的人民,也就一般平民。據《史記貨殖列傳》:“而況匹夫編戶之民乎?”

評語

得寸進尺得隴望蜀”是對貪得無厭之輩的形象比喻。只有少數超凡絕俗的豁達之士。才能領悟知足樂常之理。其實適度的物質財富是必須的、追求功名以求實現抱負也是對的,關鍵看出發點何在。有一定社會地位是現 實生活迫使個人接受的一種要求;追求物質豐富是刺激市場繁榮的動力,對 個人而言,決非因為安貧樂道就可以否定對物質欲望的追求。但是一個人為 銅臭氣包圍,把自己變成積累財富的奴隸,或為財富不擇手段,為權勢投機鑽營,把權勢當成滿足私慾的工具,那么,這種人就會永遠貪得無厭,為正人君子所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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