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和服務

貨物和服務是產出的主要形式。貨物是人們對它有某種需求,並且能夠確定其所有權的有形實體。這種所有權可以通過市場上的交易從一個機構單位轉移給另一個機構單位。由於貨物不僅可以用來滿足居民或社會的需求,而且可以用於生產其他貨物或服務,因此它們是社會所需要的。

貨物的生產可以與其隨後的銷售或再銷售分離,這是貨物顯著的經濟特徵。服務不是能夠確定其所有權的獨立存在實體,不能脫離生產單獨地進行交易。服務是按具體要求生產的異質產出。當生產完成時,它們必定已經提供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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