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2017年11月16日,財經一流學科建設聯盟成立大會暨高端論壇在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舉行,來自全國各地的46所綜合類與財經類高校在
武漢結盟,共同加入“財經一流學科建設聯盟”。聯盟包括7個專家委員會單位、1個
理事長單位、15個副理事長單位、23個成員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為聯盟發起單位以及首屆理事長單位。
2018年11月10日-11日,第二屆財經一流學科建設聯盟會議暨高端論壇在
安徽財經大學召開。會前理事單位預備會上,聯盟各理事單位一致同意並祝賀
蘭州財經大學成為聯盟副理事長單位。會後與會高校共同發出了“財經一流學科建設聯盟數據共享計畫”倡議書。
組織體系
聯盟成員
全國財經教育院校均可申請成為聯盟成員,享受成員權利,承擔成員義務。
凡贊成本章程的高校,可提出入會申請,由秘書處審查相關資格,由理事大會審議通過,報“分會”批准後即可成為本聯盟成員。
成員自願退出聯盟時,應向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請,理事會應當準予退會,並報“分會”備案。
1.所有成員均為理事會成員單位,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參加本聯盟組織的學術研究活動和其他活動;
3.對本聯盟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批評。
1.遵守本聯盟章程,執行本聯盟決議;
2.承擔本聯盟委託的工作;
3.向本聯盟提供工作計畫、工作總結、信息資料等。
聯盟設立理事會、專家委員會和秘書處。
聯盟組織
理事會
理事會是聯盟的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採用單位席位制,由理事單位的主要領導或其指定代表人代表。
理事會的主要職責:
1.審定並通過聯盟章程;
2.選舉理事長和副理事長單位;
3.選舉專家委員會單位;
4.審定並通過年度工作計畫和年度工作報告;
5.討論並通過重大活動項目;
6.研究並落實“分會”布置的工作;
7.研究、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原則上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理事大會,由理事長或秘書處負責召集。理事會形成的決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單位同意,報“分會”批准後方為有效。
理事長、副理事長
理事長和副理事長每屆任期四年,由理事大會選舉產生,可連任。理事長和副理事長分別由理事長和副理事長單位推薦產生。
理事長和副理事長任職期間,如遇工作調離原派出單位等情況,應自行辭去其職務,由該派出單位另行推薦接任理事長和副理事長人選。
專家委員會
專家委員會是聯盟的學術諮詢機構,每屆任期四年,由理事大會選舉產生,可連任。
專家委員會主要職責:
1.對聯盟研究規劃、研究計畫等進行評議;
2.對聯盟研究和交流工作進行學術指導,為聯盟學術決策提供諮詢意見;
3.理事會交辦的其他學術事務。
秘書處
秘書處是理事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聯盟日常事務和項目的協調、管理工作。
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實行秘書長負責制。秘書長人選由理事會推選任命,副秘書長由副理事長單位推薦,理事會任命。
秘書處主要職責:
1.執行理事會做出的決議,負責組織、管理、協調聯盟內的各項工作;發展聯盟成員,推進聯盟工作;
2.負責理事大會的籌備和召開,向理事會做《年度工作總結報告》,負責制定《下年度工作計畫(草案)》;
3.理事會和“分會”秘書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才培養
在新一輪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浪潮中,傳統財經類高校的發展面臨挑戰。我國經濟學的學生人數和研究人數已是世界第一。高等財經教育不能囿於“象牙塔”,要和經濟、社會、科技、民生緊密結合;要與國家、社會、市場充分互動,縮短財經教育、財經研究與財經實踐之間的距離。
“財經一流學科建設聯盟”代表我國高等財經教育的最高水平。在國家高等教育
“雙一流”建設戰略深入推進大背景下,這是多所高校共謀發展的一次創新性探索,不僅有助於推動我國高等財經教育爭創一流,也可作為一種有益經驗推廣至其他學科。
聯盟使命
一是科學分析現有財經一流學科建設的內涵與標準,通過開展專題研究,力爭使聯盟成為一個高等教育理論研究、實踐研究和行業服務的重要智庫,做好研究諮詢、服務決策工作,為我國“雙一流”建設提供具有建設性的諮詢意見,為我國高等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持續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通過定期持續交流與深入合作,促進財經類院校和綜合性大學的財經學科在辦學機制、學科設定、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等方面互通有無、優勢互補,實現兄弟高校深度融合發展,支持高校走特色發展之路,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建設中發出更為強勁的財經聲音。
創始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