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會計師

財稅會計師

財稅會計師(Finance and Taxation Accounting)人才評價旨在為國家和社會培養更加專業的財稅複合型套用人才,在財稅會計師人才評價中,堅持“財務處理能力是基礎,稅務管理能力是核心,財稅融合是關鍵”,著力強化學員的財稅處理能力、實踐操作能力、知識運用能力、溝通協作能力。為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培養理論知識紮實、套用實踐能力強、有特長且具備管理意識和能力的財稅複合型套用人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稅會計師
  • 外文名:Finance and Taxation Accounting
  • 別名:財稅會計師(FTA)、初級、中級、高級
  • 報名時間: 第一期:每年1月1日—每年1月31日 第二期:每年4月1日—每年4月30日 第三期:每年7月1日—每年7月31日 第四期:每年10月1日—每年10月31日
  • 合格標準:60分合格
  • 出分時間:考試完畢後1周內
  • 成績有效期:當季有效
  • 領證時間:考試完畢後1個月內
  • 領證方式:快遞
  • 考試方式:機考
主要目標,招生對象,報名條件,證書頒發,

主要目標

1.財稅會計師人才評價通過以培訓為手段、技能為方向、就業為根本,充分調動社會資源,為社會培養更多的財稅複合型套用人才。
2.結合國內實際,參照相關標準,設立符合我國國情的技能評價要求,為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提供符合國情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體系。
3.發揮資源優勢,通過系統專業體系,推動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共建產教研融合平台,建立高端財稅人才庫,為院校和企業提供專業財稅服務。

招生對象

企事業單位相關財務會計人員;
從事或準備從事會計崗位的相關人員;
中等院校或高等院校在校生;
急需轉型的傳統企業管理人員等

報名條件

財稅會計師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財稅會計師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四次。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計畫和正在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證書頒發

面向所有報名參培訓人員,經培訓期滿後,根據本人能力和實際需要,進行本專業人才評價考試。考試成績合格者,由中國企業財務管理協會職業教育專業委員會頒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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