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華會計函授學校

財政部中華會計函授學校(以下簡稱函校)創建於1986年,原隸屬於會計司;2001年7月劃轉到幹部教育中心;2008年9月從幹部教育中心分離出來,獨立運行;2009年底正式成為財政部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開展基層財政幹部培訓、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部中華會計函授學校
  • 創建於:1986年
  • 隸屬於:會計司
  • 校 長:李 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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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財政部函校成立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相繼成立省(區、市)函校,並在所屬地(州、市)財政局設分校,在縣(市、區)財政局設函授站,形成了覆蓋全國大部分省(區)、市、縣,由各級財政部門領導和管理的四級辦學機構。
建校以來,函校緊密圍繞財政中心工作,堅持“從嚴治學、質量第一”的辦學方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秉持為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會計改革服務的理念。根據新形勢、新任務,及時調整辦學重心,積極開展培訓工作,為改變會計人員學歷結構偏低、會計隊伍建設薄弱的狀況做出了重要貢獻。
1987年起,採取“函授自學、錄像教學、面授輔導”三位一體的辦學模式,堅持“六統一”(統一辦學方針、教學計畫、教學大綱、教材、教學進度和考試)的教學管理原則,開展大規模、正規化的在職會計人員中專學歷教育,累計培養會計專業中專學生110萬人。1996年起,根據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華會計函授學校建設的意見》(財會[1996]22號)精神,結合會計準則的發布、會計制度的改革、《會計法》的修訂,以及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的要求,累計培訓在職會計人員1400多萬人次。2001年,中專學歷教育開始清底掃尾,實現面向財政幹部和會計人員開展教育培訓的戰略性轉變。
2008年,按照財政部《關於開展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工作的通知》(財辦[2008]43號)要求,開始組織開展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工作,2009年累計培訓農村財會人員、村幹部35萬人。2010年,函校在全面推進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的同時,按照《關於開展鄉鎮財政幹部培訓工作的通知》(財預字[2010]58號)要求,開始組織實施鄉鎮財政幹部培訓工作。
財政部函校的建立與發展,得到了歷屆財政部黨組的重視和關心,多位部領導先後擔任財政部函校校務委員會主任或名譽校長。同時,也得到了部內各司局的支持和幫助,20多位司局領導先後出任財政部函校校務委員會副主任或委員。財政部函校校務委員會主任由財政部黨組成員、部長助理劉紅薇擔任,成員包括財政部相關司局領導和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5個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的領導。

職能任務

職能

圍繞財政中心工作,組織開展基層財政幹部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工作;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各地函校開展教育、培訓工作。

主要任務

(一)協助相關司局,面向基層開展財政政策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各地函校對財政政策培訓需求進行調研和反饋。
(二)根據財政工作需要,組織開展基層財政幹部培訓工作。
(三)制定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規劃與計畫,組織開展培訓工作,並對各地培訓工作進行績效評估。
(四)承擔我部持證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發揮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央國家機關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定點單位作用,承擔有關部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五)指導各地函校開展基層財政幹部培訓、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學歷教育等培訓工作。
(六)根據基層財政幹部培訓、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和各地函校學歷教育等培訓的需要,組織編寫相關教材,開展課題研究和師資培訓。
(七)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學校領導

領導介紹
校 長:李 赤(正司長級) 校長助理:韓 粵(正處長級)
辦公室:
協調管理函校事務工作;負責文秘、人事、財務、黨務、群工等工作;負責後勤及財產物資管理等工作。
綜合處:負責起草有關重要檔案;負責信息收集整理及綜合性文字工作;負責網站建設與管理;編輯《財會教育信息》;指導各地函校教育培訓工作。
培訓處:負責組織開展基層財政幹部培訓、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及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等工作。
教研處:負責擬訂培訓課題研究計畫及組織課題評審工作;負責《中華會計學習》期刊編輯及各類培訓教材的編審、發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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