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加強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財政部、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加強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4.11.22由財政部, 勞動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部、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加強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4年11月22日
  • 實施時間:1994年11月22日
  • 頒布單位:財政部, 勞動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有關部門:
為促進我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保證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與完整,嚴肅財經紀律,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與勞動部制定了《關於加強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的暫行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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