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資源配置職能

財政資源配置職能是指政府通過財政收支以及相應的財政稅收政策,調整和引導現有經濟資源的流向和流量,以達到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和充分利用,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功能。

所謂資源配置,是指資源的組合,即運用有限的資源所形成的資產結構、產業結構、技術結構和地區結構等。資源配置問題是經濟學中的核心問題,經濟學所要討論的問題歸納起來就是資源的使用效率問題。資源的使用效率有兩層含義: 一是資源的充分利用,因為資源總是有限的或者說是稀缺的,能否做到資源的充分利用,決定了一國的實際產出和物質福利水平,二是被充分利用的資源是否真正被用得恰到好處,即是否達到最優配置。在資源總量配置優劣一定的情況下,資源總量越接近充分利用,資源的使用效率就越高。若資源總量的利用程度為一定時,資源越接近於最優配置,效率就越高。資源總量的利用問題是巨觀經濟總量的問題,與此相關的問題將在財政的穩定經濟職能等章節中討論,這裡討論的財政資源配置職能是假定在資源利用程度一定的前提下或者是在預算應該平衡的前提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資源配置職能
  • 釋義:專業名詞
  • 地點:中國
  • 涉及學科:財政學
範圍,內容,必要性,資源配置方式,實現機制,關係,

範圍

財政資源配置職能的範圍包括直接滿足消費需求的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以及間接為生產和消費服務的法律設施等等。
1.公共產品。公共產品是理論抽象的,在實踐中通常作為例子的是國防。但通常把法律設施、環境保護、行政管理服務、基礎科學研究等等也視作公共產品。公共產品能滿足每個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因此,根據效率法則,公共產品的成本應該等於每個消費者的收益總和。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有很大的區別。私人產品的總量是每個消費者的消費量之和,每個消費者的消費量是不同的;而公共產品對於所有消費者來說卻只有一個,公共產品對於每個消費者來說是相同的。私人產品對於每個消費者來說都是相同的價格;而公共產品對於每個消費者來說卻有不同的“價格”(為公共產品支付的成本),因為公共產品對於每個消費者的效用不同。公共產品資源配置的資金由政府提供。如果公共產品供給不足,在消費中通常會發生公共產品的“擁擠”的情況,即公共產品的容量不夠,如同高峰期的道路擁擠等等。“擁擠”會增加成本,如需要花費的等待時間。為了解決擁擠,對公共產品消費像私人產品一樣收費的情況是經常發生的。
2.準公共產品。準公共產品是指既有公共產品的特徵,又有私人產品的特徵的產品,如教育、醫療等等。教育對個人將來就業能力、職位的晉升、得到有利於個人的信息等方面有好處,因此有私人產品的特點。教育有利於社會進步、有利於科技創新等方面卻有公共產品的性質。對於準公共產品來說,政府要參與資源配置,但通常也要一部分由消費者(如受教育者)直接支付。由於準公共產品是由政府決定的,因此,屬於財政資源配置的範圍。生產準公共產品的部門是政府職能的延伸。
3.天然壟斷行業的產品。天然壟斷行業的產品的資源配置比較複雜,有時可以是財政從事資源配置,有時可以是市場從事資源配置,但實行政府管制。究竟採取何種方式,要以效率優先的原則視具體情況而定。
政府提供的勞務事實上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直接滿足人們消費需求的公共勞務,如安全、教育、衛生等等;另一類是為市場機制和非市場機制間接服務的勞務,如反壟斷、反商業欺詐、司法、政府造幣、財政收支等等。

內容

財政資源配置職能既包括對用於滿足社會共同需要的資源的直接分配,也包括財政對全社會資源配置的巨觀調節兩個方面的內容:
(1)調節資源在不同地區間的配置,實現合理的地區生產力布局;
(2)調節資源在產業部門之間的配置,形成合理的產業結構;
(3)調節全社會資源在政府部門與非政府部門間的配置,形成合理的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提供結構;
(4)調節資源在政府部門內部的配置,形成合理的資本品與消費品供應結構。

必要性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起主導作用的是市場配置。從總體上說,市場配置是有效率的。但是,市場並不是完美無缺的,僅僅依靠市場機制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它需要與財政配置相配合,才能達到整個社會資源的最佳配置。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之所以必須進行財政資源配置,兩個原因:
一是許多社會公共需要和公共產品是無法通過市場來提供和滿足,
二是市場配置有一定的盲目性,經濟活動主體往往容易從自身的當前的經濟利益出發,產生短期行為,而市場提供的錯誤信息,往往又會使他們走入歧途,這樣必然會影響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資源配置方式

財政資源配置方式是指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決定方式和資金供應方式。財政資源配置方式實際上是一種政治程式。公共產品的決定方式也就是公共決策(公共選擇)。公共產品有多種多樣,每個人的需求也都不一樣,而且公共產品消費得多,私人產品的消費就要減少,反之也同樣。因此公共產品的選擇是有限的。財政分配之所以形成既定的格局,決定的原則是效率。在實踐中它是通過政治程式決定的。因此效率取決於政治程式的制度安排。政治程式要有效率,關鍵是要體現人民民眾的意願,政治程式的民主和科學可以使政府資源配置達到效率狀態。因為只有每個人把自己的意願表達出來,才能把個人意願集合成公共決定。
政府資源配置的資金提供方式也是通過政治程式完成的。既然是政府資源配置,當然由政府提供資金。政府一旦決定提供公共產品,就通過公共預算和預算外資金向公共部門提供資金。但政府的資金是通過法律法規從再生產領域取得的。公共部門則從事公共產品的具體生產與管理。因此,公共部門的組織和管理對於公共產品的生產效率有重要的意義。由於公共部門是依法組織起來的,公共部門的管理也是依法進行的,因此也要遵循市場效率的原則。即用儘可能少的資源生產出儘可能多的公共產品,或者生產某種滿足需求的公共產品儘可能少用資源。政府籌措資金雖然採取無償的形式,但是從效率法則的角度看,每個人給政府提供的資金應該等於其從公共產品中獲得的收益。
對於公共產品的效率來說,由資源配置效率和生產效率組成。而資源配置方式實質上是財政運行機制,是一定製度建構下的必然反映。因此,提高公共產品的供給效率,實質上涉及政治體制的民主化、科學化和法制化的問題。

實現機制

1.在明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政府職能的前提下,確定社會公共需要的基本範圍,確定財政收支占CDP的合理比例,從而實現資源配置總體效率。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機制發揮著基礎性配置作用,而公共財政作為政府的計畫配置,則是為了提高市場配置乃至整個社會資源配置的效率服務的。財政的巨觀資源配置效率具體體現為“兩個比重”,即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財政收入占國家財政收入的比重,其中第一個比重尤為重要,影響到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的提供結構和公共需要的滿足程度。而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則涉及國家巨觀調控效力和中央、地方政府間的財政關係問題,進而影響到全國性公共產品和地方性公共產品所費資源的配置效率。
2.壓縮一般支出,保證重點支出,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公共資源配置的效率。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明確規定了對資源配置的要求:各級政府要加強農業投入,要加大科技投入,基礎性項目主要由政府集中必要資金進行建設,公益性項目主要運用財政資金安排建設,增加對西部開發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財政支持。
3.合理安排政府投資的規模與結構,保證國家的重點建設支出,最佳化投資性資源的配置效率。政府投資規模主要指預算內投資在社會總投資中所占的比重,表明政府集中的投資對社會總投資的調節力度。預算內投資結構和保證重點建設,在產業結構調整中起著重要的作用。按照科學發展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教育、衛生、科技、農業、社會保障、環境保護、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等公益性和公共性領域發展的相對滯後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的“瓶頸”,政府應通過投資、稅收、轉移支付、財政補貼等手段,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帶動和促進民間投資,吸引外資,以加快其發展。
4.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本身的效率。收人方面要提高稅收征管效率,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對稅源進行監管,提高入庫率。支出方面,要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對每項生產性投資的確定和考核都要進行績效分析,對於公用建築和國防工程之類不能回收的投資項目,財政撥款應視為這種工程的成本,力求以最少的耗費實現工程的高質量。我國近年來在支出方面實施部門預算、政府採購、國庫集中支付和“收支兩條線”改革,都是為了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本身的效率。

關係

從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看,實現資源合理配置的目標,需要處理好如下幾方面的關係。
(1)社會資源在政府與非政府部門之間的分配關係。社會資源在政府與非政府部門之間的分配關係,可以通過財政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或國民收入的比重反映出來。這一比重提高意味著政府部門支配的社會資源相對增加,非政府部門支配的社會資源相對減少;反之,這一比重降低意味著政府部門支配的社會資源相對減少,非政府部門支配的社會資源相對增加。雖然政府在社會生活中處於支配的地位,但是由其支配和使用的資源必須與其承擔的責任相適應,過多或過少都不符合最佳化資源配置的要求。而處理好這一組比例關係的關鍵在於正確界定政府職能。
(2)社會資源在各級政府之間以及各個支出項目之間的分配關係。處理好這一分配關係,一是要通過財政管理體制的確立和調整,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以及地方各級政府之間的職責範圍和財政關係,既要儘量滿足地方發展經濟和各項事業的資金需求,又要滿足中央實施巨觀調控對資金的需求,使資源的總體配置與區域配置相互銜接與協調;二是要根據政治、經濟和社會形勢的發展變化與要求,及時進行財政支出結構的調整和最佳化,協調好各支出項目之間的資源分配比例,保證各種社會公共需要都能被很好地提供,保證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
(3)社會資源在各地區之間的分配關係。地區之間的經濟協調發展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前提,充分認識這一點對於我國尤為重要。由於諸多主客觀因素的影響,我國東部和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極不平衡,僅僅依靠市場的力量不僅無法解決問題,而且還容易導致“馬太效應”的產生,即在利益誘導下,資源從經濟落後地區向發達地區流動,使發達地區越來越發達,落後地區越來越落後。改變這種資源配置狀況的根本力量在於財政,為此,1999年11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不失時機地提出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一方面通過加大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的財政投入和轉移支付力度,另一方面通過向在西部進行符合產業發展政策的投資企業提供稅收優惠的辦法,引導非政府部門支配的資源進入西部等多種財政手段將資源在全國範圍內重新配置,最終實現中西部經濟和全國經濟協調發展的資源配置格局。事實證明,西部大開發戰略意義重大,一是促進了西部地區經濟發展。各種資源的流入為西部經濟注入了發展的活力,使西部經濟發展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平;二是支持了東部地區結構調整。西部地區具有自然資源豐富和勞動力成本低的比較優勢,為東部地區發展提供市場和能源、原材料支持,為東部地區乃至全國的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最佳化升級創造了條件;三是成就了東西雙贏,提高了我國綜合國力。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加快了中西部地區發展,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擴大了國內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為全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提供了動力源泉;四是社會意義重大。實旌西部大開發,有利於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邊防鞏固,有助於東西部協調發展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
(4)社會資源在各產業之間的分配關係。合理的產業結構對於提高巨觀經濟運行效果、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所以,應該根據各產業發展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需要和長遠需要,在各部門、各產業之間合理分配社會資源。為此,除政府直接投資外,還可利用財政補貼和稅收政策等多種手段引導企業投資方向,調節資源在國民經濟各部門、各產業之間的配置,達到形成合理產業結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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