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信貸物資綜合平衡

財政信貸物資綜合平衡指在社會主義再生產過程中,通過合理安排財政收支、信貸收支與物資供求之間的關係,使社會產品的價值與使用價值、貨幣資金運動與物資運動互相協調適應,以實現全社會人力,物力和財力的全面平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信貸物資綜合平衡
  • 類型:經濟學術語
含義與背景
財政信貸物資的綜合平衡包括以下兩方面內容:
①財政資金與信貸資金的平衡。
這是貨幣資金運動內部的兩種資金之間的銜接和平衡關係。一般認為,財政收支平衡是信貸收支平衡的前提。因為財政金庫存款本身是信貸資金的一個來源。在傳統體制下,財政每年還要撥付信貸資金,是信貸資金的重要來源之一。如果財政出現赤字,不但不能給銀行提供信貸資金,反而有可能向銀行透支,減少信貸資金來源。財政收支平衡並不必然是信貸收支平衡的前提條件,二者有可能同時平衡,同時不平衡,或者雙方有一個是平衡的,而另一個是不平衡的,這裡問題的關鍵是各自承擔的職責與資金來源如何。如果信貸過多承擔了財政應該承擔的任務,財政義不撥付流動資金,那么即使財政是平衡的那么信貸也會不平衡,反之,如果信貸資金充裕,即使財政收支不平衡,也不會影響到信貸的平衡。這種分析並不是說這兩種平衡之間沒有聯繫,而應該看到各自承擔職責和資金來源如何。在安排制定財政、信貸計畫時,應該統籌考慮儘量做到各自的平衡,如果有一方面不平衡就應使另一方有盈餘足以彌補對方的差額,保證不超量發行貨幣或不致使倌用膨脹、就是二者大體處於平衡狀態。
②財政、信貸資金與物資的平衡。
國家通過財政和信貸的形式把貨幣資金集中起來再分配出去,形成了社會的購買力,產生了對物資的需求,它必須與國家通過財政和信貸所能支配的物資在總量上、構成上求得平衡。財政信貸是否真正平衡,最終還是要看它們與物資可供總量以及物資結構是否平衡。從理論上說,只要財政信貸收支真正做到統一平衡,物資供應總量與貸幣購買力之間大體上也應是平衡的。但實際上會有許多複雜情況影響總量上的平衡,如財政信貸計畫的頭誤,不符合實際,財政收入有虛假、流通領域存在大量積壓物資等,這些因素都會影響到總量上的平衡。即使總量上達到了平衡,由於多種原因,如物資生產與財政收支在時間上和空間上不相適應,信貸資金流轉與物資流轉不相適應,財政信貸與物資也有可能存在結構性的不平衡。要使財政信貸收支與物資供求在構成上平衡,就要求財政信貸支出中形成的對各種物資的需求與各種物資的生產和供給相適應。為了實現三者的平衡,在財政收支和物資供求的安排上,不僅不能留有缺口,而且要留有必要的後備。財政信貸物資的綜合平衡,是社會主義經濟得以穩定合乎比例發展的最重要的條件。近年來,理論界有人主張用社會總供需平衡代替以上:三者平衡、認為“三平”已不適應商品經濟條件下經濟分析的需要。其實“二平”與社會總供需平衡的分析是統一的,並無矛盾之處,“三平”是社會總供需平衡的具體化,並且提供了實現社會總供需平衡的具體操作方法和實現途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