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信貸和物資綜合平衡指國家對財政收支、信貸收支和物資供求之間的統籌安排,使通過財政、信貸支出所形成的購買力,能在總量和構成上同社會物資供應之間協調適應。這是保證國民經濟計畫順利執行和社會經濟生活穩定所必須的基本條件之一。在有計畫商品經濟條件下,資金與物資既有統一的一面,又有相對獨立的一面。資金是物資的貨幣表現,但資金運動並不是始終伴隨著實際的物資運動進行的,它們各自通過不同的渠道、部門和環節,從而可能出現資金和物資在總量上、構成上、地區上不相適應的狀況。因此,國家對財政、信貸同物資進行統一計畫和綜合平衡,是社會主義計畫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