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財務重組,財務重組的意義,財務重組的方式,財務重組的決策,
什麼是財務重組
通過這種搶救,瀕臨破產企業中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能夠重新振作起來,擺脫破產厄運,走上繼續發展之路。
財務重組的意義
(2)對已達到破產界限的企業來說,重組可給企業背水一戰、爭取生存的最後機會。
財務重組的方式
一、非正式財務重組
正式財務重整是在法院受理債權人申請破產案件的一定時期內,經債務人及其委託人申請,與債權人會議達成和解協定,對公司進行整頓、重組的一種制度。
A 堅持實施某種資產的轉讓或有第三方代管;
(2)準改組
準改組不需要法院參與,也不解散企業,也不改變債權人的利益,只要徵得債權人和股東的同意不立即向債權人支付債務和向股東派發股利,便可有效地實施準改組。
非正式財務重組的優點在於:一、避免了履行手續所需的大量費用;二、可以減少重組所需要的時間;三、談判有更大的靈活性。其缺點是難於達成一致;沒有法律的參與,協定的執行缺乏法律保障。
二、正式財務重組
正式財務重整是在法院受理債權人申請破產案件的一定時期內,經債務人及其委託人申請,與債權人會議達成和解協定,對公司進行整頓、重組的一種制度。
財務重組的基本程式:
(一)向法院提出重組申請
(二)法院任命債權人委員會
(三)制定公司重整計畫
制定重整公司的計畫需要包括下述四項內容: (1)估算重整公司的價值。 (2)調整公司的資本結構,削減公司的債務負擔和利息支出,為公司繼續經營創造一個合理的財務狀況。 (3)公司新的資本結構確定之後,發行新的證券替換舊的證券,實現公司資本結構的轉換。 (4)重整計畫通常還包括其他措施。 (四)執行公司重整計畫
(五)經法院認定宣告終止重整
財務重組的決策
其次,法院或債權人對企業重整的認可是以重整計畫是否具備公平性和可行性為依據的。公平性是指在企業重整過程中對所有的債權人一視同仁,按照法律和財產契約規定的先後順序,對各債權人的求償權予以確認,不能違背法律。可行性是指重整應具備的相應條件,主要包括債權人與債務人兩方面。為了使重整可行,債務人一般應具備如下條件:一是必須具有良好的道德信譽,在整個重整過程中,債務人不能欺騙債權人,如非法變賣企業財產以充作私用,損害債權人利益;二是債務人能提供詳細的重整計畫,以表明其有足夠的把握使重整成功;三是債務人所處的經營環境有利於債務人擺脫困境,取得成功。為了使重整可行,必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同意重整,並願意幫助債務人重建財務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