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傷費

負傷費,發給因參戰或執行部隊任務時負傷的現役軍人、軍隊職工和直接為軍隊服務的政府工作人員、民兵民工的撫恤費。其發放範圍是:參戰負傷人員、集體執行築路和營建任務的負傷人員;集體參加伐木、水利工程、構築工事、開採礦藏等的負傷人員;以及在軍事演習、射擊中的負傷人員。負傷費按傷情分為3個等級。傷情等級由醫生確定,經團以上衛生機關開具《傷情等級證明書》。負傷費由所在醫療單位的財務部門發放,並據《傷情等級證明》向上級財務部門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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