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爾敦法令

貝爾敦法令(Décret de Berthoin),全稱“1959 年 1 月 6 日法令”。法國教育改革法令。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前國民教育部長貝爾敦主持制定。1959 年 1 月頒布。主要內容:(1)規定國小為基礎教育階段(6 歲~11 歲),五年制,所有學生學習相同的課程;(2)建立四年制普通國中,取代原有的國小補充班;(3)確定國中前兩年為觀察期,以便對學生進行學習方向指導;(4)加強和提高中等技術教育的地位,在中等教育階段設立技術高中和技術員中學畢業會考證書,同時開辦技術教育國中,培養熟練工人和職員。

吸收了《郎之萬-瓦龍法案》的教育民主化原則,為法國現代中等教育體制奠定基礎,使國中教育開始普及。因規定國中的觀察期可分別設在修學年限與培養目標各異的各類中等教育機構中,故無法真正對學生學習方向進行觀察和指導。學生的學習方向實際仍於 11 歲入國中時即確定,不易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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