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都縣三建鄉人民政府。
2022年3月,豐都縣三建鄉人民政府入選全國五一勞動獎狀推薦對象公示名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豐都縣三建鄉人民政府
- 辦公地址:豐都縣三建鄉綠春壩村3組1-1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部門名稱 | 職責 | 門牌 |
黨政辦公室 | 主要負責紀檢、宣傳、統戰、法制、武裝、編制、人事、民宗僑台以及綜合協調、文秘等職責。 | 2101 |
黨群工作辦公室 | 統籌負責基層黨建、群團等工作。 | 3203 |
經濟發展辦公室(掛統計辦公室、農村經營管理辦公室、扶貧開發辦公室牌子) | 主要負責經濟發展規劃、農村經營管理、經濟社會統計、扶貧開發、鄉村振興等職責。 | 1103 |
民政和社會事務辦公室(掛衛生健康辦公室牌子) | 主要負責民政、教育、文化、體育、社會救助、殘疾人事業、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統籌負責衛生、計生、老齡事業發展等職責。 | 2106 |
平安建設辦公室 | 統籌負責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範和處理邪教等職責。 | 3101 |
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 | 主要負責村鎮規劃、村鎮建設、市政公用、市容環衛、環境保護、河長制等職責。 | 3102 |
財政辦公室 | 主要負責財政收支、預決算、總會計、惠農資金兌付、財政資金監督檢查、績效評價、村級財務管理等職責。 | 2202 |
應急管理辦公室 | 統籌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應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職責。 | 3206 |
人大辦公室 | 主要負責人大主席團日常工作。 | 2105 |
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 | 主要承擔集中行使依法授權或委託的行政執法權。 | 2107 |
下設事業單位
單位名稱 | 職責 | 門牌號 |
農業服務中心 | (1)負責農業技術、農業機械化推廣服務,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 (2)負責林業技術推廣、林業發展、護林防火和退耕還林的管理及資源環境保護工作; (3)負責水利水保、水利工程、防汛抗旱、供水、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管理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水利科技推廣工作; (4)負責畜牧獸醫技術推廣和技術服務,承擔動物疫病防疫、動物疫情調查、動物疫病監測、動物疫情報告和畜禽圈舍等環境的消毒工作; (5)負責做好植物有害生物巡查、發現報告和協助除治等工作; (6)負責水產和漁政服務工作; (7)負責災害防治和氣象服務工作; (8)負責農業信息服務,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 (9)負責農村能源建設服務工作; (10)負責農業面源污染監測防控服務工作; (11)指導服務做好農村土地流轉工作; (12)負責扶貧開發服務工作; (13)承辦鄉黨委、鄉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 3106 |
文化服務中心 | (1)負責開展文化娛樂和體育活動等方面工作,指導各村(居)開展文體活動; (2)負責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傳遞經濟、科技、文化信息,為當地經濟建設服務; (3)負責廣播、電視、電影方面的服務工作; (4)負責綜合文化場地的開放、管理和服務工作; (5)負責做好轄區內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等方面工作; (6)負責鄉村旅遊服務工作; (7)承辦鄉黨委、鄉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以上具體職責任務均屬基本公益服務。 | 3204 |
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 | (1)負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工作; (2)負責轄區內失業人員就業培訓、職業介紹、就業創業指導、就業再就業小額貸款推薦審核等管理服務工作; (3)負責轄區內農村富餘勞動力及外來務工人員的就業管理服務工作; (4)負責轄區內勞動保障諮詢、調解和維權工作; (5)負責轄區內退休人員、工傷人員及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6)負責村(居)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站及社會保障工作者的業務指導工作; (7)受縣級主管部門的委託對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督查,做好醫療保障服務和縣級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安排的其他社會保障工作; (8)負責為五保對象提供吃、穿、住、醫、葬方面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 (9)逐步開展面向農村社會缺乏供養保障的其他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服務; (10)承辦鄉黨委、鄉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以上具體職責任務均屬基本公益服務。 | 3108 |
退役軍人服務站 | (1)負責退役軍人關係轉接、聯絡接待等服務工作; (2)負責退役軍人信息採集、情況反映、政策諮詢、學習交流等工作; (3)負責立功報喜、懸掛光榮牌、走訪慰問等具體事務工作; (4)負責幫扶援助工作; (5)負責上級交辦的其它有關工作任務。 以上具體職責任務均屬基本公益服務。 | 3205 |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1)貫徹落實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有關規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本轄區實行綜合行政執法領域相關方面的工作計畫,並具體實施; (2)依照農林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農業、農機、畜牧、林政、水保水政管理方面規定的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3)依照規劃建設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管理規定的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4)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市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5)依照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生態環境管理規定的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6)依照衛生計生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衛生計生管理規定的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7)依照文化旅遊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文化旅遊管理規定的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8)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民政管理規定的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9)依照安全生產、消防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安全生產、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10)依照勞動及社會保障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勞動及社會保障管理規定的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11)承擔市縣鄉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處罰職責; 以上納入綜合執法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具體執法事項通過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予以明確。 (12)承辦鄉黨委、鄉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以上具體職責任務均屬基本公益服務。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與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實行統籌運行的機制。 | 2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