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經濟發展局

豐縣經濟發展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豐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徐委辦〔2019〕17號),制定本規定。

豐縣經濟發展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縣大數據管理局牌子。

豐縣經濟發展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豐縣經濟發展局局長是王惠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豐縣經濟發展局
  • 辦公地址: 豐縣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 豐縣中陽大道322號
  • 所屬單位:豐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劉洪濤(局長)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全縣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縣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縣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並提出相關調整建議,依法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
(二)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落實“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和淮河生態經濟帶等國家重大戰略。組織落實淮海經濟區中心城市、資源型城市轉型相關工作。牽頭協調推進全縣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對口合作以及蘇北發展、南北掛鈎合作工作。
(三)統籌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趨勢,牽頭研究應對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跟蹤研判經濟安全等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加快建設全縣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主要目標及相關政策。參與擬訂縣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組織開展全縣目標評價考核工作。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參與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指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第三方評價工作。
(五)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協調推進全縣重大項目建設。擬訂並推動落實全縣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投資和技術改造相關工作。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規模,制訂並實施推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規劃。統籌重大基礎產業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六)研究協調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國外貸款和國際產能合作的政策,參與研究提出全縣對外開放的有關政策意見。承擔推進國際產能合作以及統籌協調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產能和裝備製造、能源資源等領域“走出去”有關工作。
(七)組織擬訂全縣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全縣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規劃全縣重大產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縣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推動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等發展,負責工業遺產保護、工業文化建設和工業、信息產品市場建設。負責全縣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協調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
(八)推進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制定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產業政策、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建議,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
(九)推進制造強縣建設,貫徹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
(十)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協調。制訂並實施近期工業、信息化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開展企業信息採集、行業統計分析和產業發展報告等工作,進行監測預警、預期引導,協調解決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負責全縣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推動提升關鍵技術的控制力、產業集群的帶動力、產業鏈條的整合力、信息化的引領力和標準的主導力。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攻關。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協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品牌、質量、標準、智慧財產權等工作。
(十二)推動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研究制訂並實施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意見,組織實施有關重大專項,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
(十三)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行業管理。研究提出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管理的政策建議,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準入標準,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重大問題。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全縣鹽業專營工作和全縣鹽業行業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四)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發展。協調推進經濟社會信息化發展、智慧豐縣建設等工作,深化信息技術套用。協調重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服務業領域涉及公共社會利益的重大事項,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連互通。協助做好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指導推進“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套用、智慧型製造發展和產業數位化轉型。指導推進工業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推進全縣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制訂並實施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信息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培育推廣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慧等產業。
(十五)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健全全縣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提出全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推動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能源行業標準。承擔能源行業管理職能,負責能源中長期需求預測預警,發布相關信息,按職責開展能源運行調節、應急保障等工作。綜合協調全社會節能工作。制訂並實施全社會節能規劃和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政策,開展節能監察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推進綠色製造工程。指導管理全縣發展散裝水泥工作。
(十六)組織擬訂全縣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事項。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範工程。提出創新發展、技術經濟安全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建議。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縣重大科技基礎設施。
(十七)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縣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綜合研判全縣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牽頭開展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八)培育發展全縣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制訂並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龍頭骨幹企業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管理創新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企業家隊伍建設和產業人才開發,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教育培訓。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牽頭推進企業減負降本。
(十九)負責全縣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開展中小企業梯次培育,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二十)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擬定縣級管理的或經授權制定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
(二十一)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軍民融合發展、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戰略和規劃。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協調和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二十二)研究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縣儲備發展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擬訂全縣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縣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管理全縣糧食、棉花、食糖和肉類儲備,負責縣級儲備糧棉肉行政管理。監測糧食和戰略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按許可權擬訂並監督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技術規範。負責對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二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四)職能轉變。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移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更加聚焦研究大戰略、謀劃大政策、分析大趨勢、推動大項目。統籌改革創新,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打造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製造強縣、網路強縣。強化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領和約束作用,提升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能力,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創造良好營商環境。
1. 強化對國家、省、市重大戰略、重大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措施在全縣落實的統籌推動和監督評估相關職能,提升國家、省、市巨觀政策的執行效果。
2. 強化制定全縣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全縣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全縣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3. 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4.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准範圍。深化價格改革,及時修訂調減政府定價目錄,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部門權責清單以及縣委縣政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分工檔案等有關規定,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
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部門權責清單以及縣委縣政府、縣安委會關於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的檔案等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二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縣經濟發展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健全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全縣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和全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2. 與縣應急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縣經濟發展局根據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縣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等工作。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縣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經濟發展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3. 與縣行政審批局有關職責分工。縣行政審批局應及時向縣經濟發展局通報相關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情況,便於縣經濟發展局對辦結的審批事項實施後續監管,確保行政審批與事中事後監管無縫銜接;縣經濟發展局要將上級部門下發的涉及行政審批局審批服務事項的檔案等及時轉送縣行政審批局,在相關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業務上對縣行政審批局予以業務指導和配合,並積極協調涉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

領導信息

王惠敏,女,漢族,1973年4月出生,大學學歷,無黨派人士,現任豐縣政協副主席、縣經濟發展局局長、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綜合科、社會發展科、考核辦、國防動員科、體制改革科。
李 勇,男,漢族,1982年7月出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豐縣經濟發展局黨委書記、一級主任科員。協助王惠敏同志抓好局全面工作,主抓機關黨建、政工、組織人事、離退休幹部、信訪、意識形態、營商環境、政策法規、糧食產業發展、糧食和物資儲備、糧食監督檢查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組織人事科、信訪辦、政策法規科;分管糧食和物資儲備科、倉儲建設和糧食產業發展科;分管縣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服務中心、糧食局職工學校;協助王惠敏同志分管辦公室。
王志新,男,漢族,1979年4月出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豐縣經濟發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工業經濟、企業人才、企業減負、中小企業、民營經濟、電動車、統計、能源、資源與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工業科、運行監測科、中小企業科、能源科、安全生產科;分管工業技術服務中心。
王曉慧,女,漢族,1986年7月出生,在職研究生,中共黨員,現任豐縣經濟發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服務業、物價管理、收費監管、成本監審、成本調查、信息化、信用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服務業科、分管價格管理和成本監審科、收費管理和價格調控科;分管價格認定和監測中心;分管信息化科、信用管理科。
馬  闊,男,漢族,1990年4月出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豐縣經濟發展局黨委委員、縣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服務中心主任。負責投資、行政審批、基礎設施、開放型經濟、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業規劃、重大項目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投資科、創新和高技術發展科、重大辦。
于吉勇,男,漢族,1973年8月出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豐縣經濟發展局二級主任科員。協助王惠敏局長,做好國防動員、企業改制、財政金融等方面的工作。
劉修浮,男,漢族,1970年8月出生,大專學歷,中共黨員,現任豐縣經濟發展局三級主任科員。協助王惠敏局長,做好國民經濟、綜合規劃、軍民融合發展、社會發展、蘇北發展、經濟協作、目標考核等方面的工作。
劉國風,男,漢族,1970年11月出生,大專學歷,中共黨員,現任豐縣經濟發展局三級主任科員。協助李勇同志,做好營商環境、政策法規等方面的工作。
李  寧,男,漢族,1977年2月出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豐縣經濟發展局三級主任科員。協助李勇同志,做好糧食產業發展、糧食和物資儲備、糧食監督檢查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接待、後勤、安全、信訪、信息化等工作。組織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信息宣傳等工作;組織開展新聞宣傳發布、輿情監測管理相關工作。
(二)綜合科。組織擬訂並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形勢,統籌組織開展相關研究並提出建議;調節經濟運行,研究總量平衡,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提出巨觀調控相關政策建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並開展相關工作;提出經濟安全相關政策;承擔縣目標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縣重大發展戰略、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和推動實施全縣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規劃編制立項,銜接縣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推進新型城鎮化與城鄉發展一體化;推進落實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淮海經濟區中心城市規劃建設和淮海經濟區協同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落實國家老工業基地振興和資源型城市轉型相關工作;統籌協調全縣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和對口合作工作;負責組織、銜接、落實蘇北發展和南北掛鈎合作相關事項;承擔我縣對口支援地區支援業務工作指導,按分工編制實施相關規劃;落實我縣參與國家西部開發及東西部扶貧協作相關工作,配合市做好相關考核;承擔對口合作地區有關工作的計畫制定、組織協調等相關工作;落實我縣參與市際間經濟合作相關工作;落實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三)社會發展科。綜合提出並協調實施社會發展戰略、規劃、政策;組織實施社會發展年度評估和形勢分析;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措施;擬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協調指導全縣產教融合、健康產業發展等工作;參與推進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作;綜合研判全縣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發展趨勢,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銜接平衡有關規劃、計畫;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
(四)體制改革科。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經濟體制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協調解決企業單位改革改制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指導民營企業的改革改制工作;指導各系統主管部門制定企業改革改制方案,並依法定程式審批;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單位改革改制工作;組織指導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促進行業協會商會脫鉤工作;協調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研究財政、金融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相關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政策措施,推進創業投資發展與制度建設,組織創業投資企業開展備案管理工作;統籌協調推動降低企業槓桿率工作;參與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的存續期監管工作;參與產業投資基金髮展與制度建設以及對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事中事後監管。
(五)投資科。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巨觀管理,研究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監測分析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情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調控目標、政策措施;擬訂全縣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根據職責分工組織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指導全縣工程諮詢業發展;研究提出全縣重大項目建設政策措施建議,編制下達縣級重大產業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建立健全重大項目儲備制度;提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和技術改造的方向、規模,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投資、技術改造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技術改造項目計畫,落實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優惠政策;監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推動產融合作;開展基礎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提出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鐵路、通用航空、綜合交通樞紐等重大專項規劃;統籌重大基礎產業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有關基礎設施建設重大問題;承擔通用航空業發展綜合協調工作;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統籌落實國家、省長江經濟帶發展重大戰略部署;承擔縣重大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的重大戰略;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的重大政策,全國和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省高質量推進“一帶一路”交匯點建設意見;指導監督和轉報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本外幣國際商業貸款(含境外發債)建設資金的申請和使用;負責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牽頭全縣推進“一帶一路”重要節點城市建設工作;指導開展境外投資,根據職責分工管理境外投資項目;承擔推進國際產能合作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產能和裝備製造、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國際合作;承擔局內相關外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豐縣與外國友好城市間的經濟技術合作工作。
(六)能源與資源環境科。研究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重大戰略問題,擬定和組織實施全縣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擬訂並協調實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循環經濟等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研究提出全縣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能源戰略布局和結構調整,推動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協調全縣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組織實施能源行業標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負責能源對外合作,協調對外能源開發利用工作;落實國家、省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業節能等專項資金計畫;參與省級能源中長期需求預測預警和發展狀況監測;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稅、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負責能源中長期需求預測預警,發布相關信息,按職責開展能源運行調節、應急保障等工作;負責推進全縣新能源產業發展;負責全社會節能的綜合協調,實施能耗強度管理;承擔節能監督管理、工業技改項目能評管理工作;制訂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發展、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及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節能改造和綠色製造重大示範工程,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指導管理全縣發展散裝水泥工作。
(七)產業規劃科。綜合分析和協調產業發展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縣工業經濟的發展戰略;監測分析、預測工業經濟形勢,統籌組織開展工業經濟政策研究並提出建議;組織擬訂和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擬訂和協調實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政策措施;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全縣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並協調實施;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和產業基地建設;提出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的意見建議,指導產業布局最佳化和產業轉移;推進制造強縣建設,指導推進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培育新型工業化示範基地和產業基地建設;統籌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制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編制行業規劃、專項規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信息綜合,組織調研活動,起草重要文稿;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國家和省、市財政專項資金申報,指導監督縣有關產業引導資金的運行、考核和績效評價;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改革相關工作。
(八)運行監測科。提出工業經濟近期調控目標和促進平穩健康運行的意見建議;建立健全運行監測網路,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編制並發布信息,開展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承擔推進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工作;綜合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安全產業發展;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應急管理、國防動員相關工作;承擔縣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工業科。負責通用機械等裝備製造行業、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和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行業、輕工、紡織、醫藥、食品等消費品行業管理;組織重大技術裝備自主研發與推廣套用,指導高端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吸收、創新,推進高端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動全縣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及套用;牽頭智慧型製造工作,負責智慧型製造重大項目建設管理;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協調推進全縣電動車產業發展,承擔縣電動車發展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兼併重組、淘汰落後、化解過剩產能等工作;推動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發展,開展相關大師、名人的評審和推薦;負責管理全縣食鹽專營工作和鹽業行業管理職能;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負責企業人才培訓;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
(十)服務業科。擬訂並協調實施全縣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制定促進全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統籌服務業各主要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監測分析和評價考核服務業運行,綜合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加快推進服務業體制機制創新,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推動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和服務型製造發展;承擔工業文化和工業遺產保護等工作;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協調推動樓宇經濟和重點企業的培育;推動服務業品牌化標準化建設;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流通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統籌重要商品總量平衡,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根據職責分工編制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糧食、棉花等進出口計畫;承擔縣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創新和高技術發展科。組織擬訂全縣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提出全縣高技術產業、新興產業發展、數字經濟、創新創業工作的重點領域,開展重大問題研究;統籌開展創新驅動、創新發展、“雙創”等重大活動和相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建議;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範工程,組織實施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化和新興產業關鍵技術、成套設備研製開發和產業化示範工程以及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項目;指導工程研究中心、戰略性新興產業區域集聚(集群)發展試點、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示範企業、“雙創”示範基地、產業創新中心、高技術產業基地等建設與管理工作,審核轉報高技術產業項目和自主創新項目;管理歸口的高技術產業發展資金;積極推動高新技術領域的合作和交流;負責推動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全縣企業技術中心和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技術攻關和創新能力提升項目,開展重點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套用,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促進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套用;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質量管理、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工作,培育自主品牌。
(十二)信用建設科。負責推進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提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制度和標準規範;指導促進縣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設,指導開展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和套用管理;指導開展信用公共服務,培育發展信用服務市場;聯繫各縣級部門和單位信用業務工作;承擔縣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信息化科。負責智慧豐縣建設相關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信息化發展專項規劃、年度計畫,參與制訂相關支持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實施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息安全,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設;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研究制訂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戰略,制訂並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工業網際網路創新套用、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的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產業發展、平台建設和推廣套用,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試點示範工程;促進企業貫徹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推動工業領域電子商務發展;制訂並實施全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相關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制定信息基礎設施空間布局規劃,跟蹤推進信息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負責全縣信息基礎設施統計分析;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基礎設施領域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推進跨行業、跨部門信息網路的互聯互通;統籌推進數字經濟、大數據戰略的落實與發展;引導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推動數字經濟創業創新;指導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和管理創新;負責全縣電子信息行業管理,制訂電子信息、物聯網、積體電路等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指導行業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等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項目,跟蹤推進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協調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推進智慧卡產業和套用推廣工作;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負責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網際網路產業管理,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指導軟體技術、產品和系統及信息技術服務工具、平台研發和產業化;推動網際網路、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網路安全技術、產品研發及產業化;推進軟體保護和正版化;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協助做好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四)中小企業科。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政策;負責監測分析中小企業、民營經濟運行態勢;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定期組織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制訂並實施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中小企業技術推廣、市場開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創新創業,推進小型微型企業“雙創”基地建設;指導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規範服務;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工作;承擔縣政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縣政府支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價格管理和成本監審科。承擔縣工業品、農產品、交通運輸、房地產等價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實施工作;擬訂重要工業品、交通運輸等定價標準,研究制定涉農價格管理政策;組織重點行業、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承擔對依成本定價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定價成本監審工作。
(十六)收費管理和價格調控科。組織擬訂重大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落實價格調節基金等價格調控措施;按照管理許可權,組織落實定價目錄、價格聽證目錄和重要價格管理制度,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政策及改革方案的擬訂和實施工作,擬訂重要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組織貫徹落實清費政策,負責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的管理工作。
(十七)糧食和物資儲備科。研究提出落實國家、省、市糧食購銷政策和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擬訂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指導標準,研究提出縣級儲備糧棉糖收購、銷售、進出口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輪換計畫;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縣級儲備糧管理,擬訂全縣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糧食流通統計工作,承擔糧棉糖市場監測預警、統計工作;擬訂物資儲備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健全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議,研究提出物資儲備規劃、計畫的建議,根據中央和省、市要求組織實施原油、成品油、天然氣等物資和戰略、應急、救災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承擔物資儲備統計工作;提出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負責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銜接平衡農業(包括畜牧業、漁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審核轉報水利、林業、氣象、生態等方面建設項目,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推進實施;參與農村扶貧和農業重點地區開發。
(十八)倉儲建設和糧食產業發展科。研究提出全縣儲備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編制糧食流通、加工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各級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所屬糧食倉儲和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管,承擔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監督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技術規範,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監督檢查糧油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對縣級糧食和物資儲備政策執行和管理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和年度考核;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
(十九)政策法規科。組織擬定相關規範性檔案;承擔本部門依法行政和法治機關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重大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建立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要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指導企業法制、法律顧問、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參與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指標體系和第三方評價工作;指導所屬糧食和物資儲備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相關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等的評估督導,負責管理相關資金,對本部門專項資金安排開展督查,提出改進措施建議;負責省、市、縣級政府投資或補助(含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對政府出資或融資重大建設項目開展後評價工作;指導協調推進項目建設管理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二十)組織人事科。承擔機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人才發展、勞動工資、出國(境)管理等工作;指導所屬單位人事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縣經濟發展局機關行政編制4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科長(主任)35名,其中,科長(主任)20名,副科長(副主任)15名。

其他事項

縣經濟發展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縣經濟發展局行政權力事項按《豐縣經濟發展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豐縣經濟發展部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本規定由縣委縣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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