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物價局

豐縣物價局是縣政府價格收費的主管部門,擔負著全縣價格和收費的制定、調整、管理和監督檢查及價格服務等工作。

其中:4個行政科室,12個事業單位,4個行政科室為:辦公室、價格股、收費股、檢查分局;12個事業單位為:價格認證中心及11個鎮物價檢查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豐縣物價局
  • 主要職責:主管全縣價格工作的職能部門
  • 現有職工:120餘人
  • 共設:16個科室所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辦公室,價格管理股,收費管理股,直屬單位,檢查分局,價格認證中心,物價管理檢查所,

主要職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實施細則》、《江蘇省價格管理監督條例》、《江蘇省價格監督檢查辦法》、《江蘇省收費管理規定》、《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等法律行使縣政府對全縣價格工作的管理權,其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草擬我縣價格管理規範性檔案。
(二)貫徹落實省政府下達的全縣物價總水平年度控制目標,並組織各項調控措施的實施。
(三)協管省管理的商品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提出價格和收費調整的建議,並組織實施。
(四)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訂定價原則、作價辦法,合理安排各種比價、差價關係,協調處理價格爭議。組織工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
(五)指導、監督同級業務主管部門和下級的價格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價格管理。
(六)負責全縣的價格監測,價格水平變動的統計、分析和價格趨勢的預測。負責重要的價格放開商品的價格監審和干預。
(七)參與各項價格調節基金的管理以及重要商品儲備吞吐的監督。
(八)組織、指導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檢查處理全縣範圍內的各種違反價格法規和政策的行為。負責全縣價格違法案件的審理和複議。組織指導民眾性物價監督活動,推行明碼標價制度。
(九)發布價格信息,建立全縣價格信息網路。指導價格諮詢、價格鑑證、價格評估和商品拍賣等價格事務工作。
(十)組織開展價格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研究,負責全縣價格管理人員和企業價格人員的培訓。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信息

陳卓峰: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田 剛:黨組書記。主持黨組(黨建)工作、招商引資工作。
王 堯:副局長。分管價格股、收費股、服務價格股工作。
孫建軍:副局長。分管物價檢查分局、價格認證中心。
侯 寧:紀檢書記。分管紀檢監察工作。
崔賢永: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分管辦公室、綜合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王雪林: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協助田剛做好招商引資工作、協助崔賢永做好政工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信訪、保密、督辦;擬定價格改革規劃和價格總水平年度控制目標;提供價格政務信息;督查系統內價格行政執法行為,承擔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縣價格統計、形勢分析和預測,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工作,監督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和資產;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勞資等工作;承擔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價格管理股

承擔工業品、農副產品價格、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公用事業價格的管理和改革方案的實施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縣政府定價的工業品、農副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公用事業管理原則、作價辦法或標準;參預農副產品價格風險基金和重要農副產品儲備吞吐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承擔經營性服務和房地產價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擬定經營性服務價格的管理原則、辦法和省市授權收費(價格)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房地產價格管理辦法和省市授權收費(價格)標準;指導全縣經營性服務和房地產價格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價格爭議。

收費管理股

承擔國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擬定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原則、辦法和省市授權制定的標準;負責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管理制度和年檢制度;協調處理收費爭議;指導全縣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

直屬單位

檢查分局

按照有關法規,監督檢查全縣範圍內的價格和收費行為,直接監督檢查縣屬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的價格和收費行為;指導和組織全市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價格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組織指導價格社會監督活動和輿論監督;幫助市屬收費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規範價格行為;受理和查處有關價格問題的諮詢、投訴、和舉報。

價格認證中心

依據國務院《關於規範價格鑑證機構管理意見》(國清[2000]3號)和《江蘇省涉案財產價格鑑證管理辦法》(省政府第184號令),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的委託,對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行政執法所涉及的需要進行價格鑑證的各類資產的價格,實施客觀、公正、準確的鑑定和認證;接受各類市場主體及公民的委託,對生產經營、契約簽訂、抵押質押、理賠索賠、實物應稅、財產分割、清產核資、經濟糾紛、司法公證中,相關商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認證;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的委託,對其有異議的縣、區價格鑑證機構作出的價格鑑證結論進行覆核裁定。

物價管理檢查所

城關鎮物價管理檢查所
歡口鎮物價管理檢查所
趙莊鎮物價管理檢查所
華山鎮物價管理檢查所
宋樓鎮物價管理檢查所
梁寨鎮物價管理檢查所
岳莊鎮物價管理檢查所
孫樓鎮物價管理檢查所
王溝鎮物價管理檢查所
順河鎮物價管理檢查所
師寨鎮物價管理檢查所
主要職責:宣傳、貫徹並監督執行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監督檢查價格分工管理許可權,以及規定的作價原則、作價辦法、收費標準、各種差率費率的執行情況。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本轄區內集市貿易價格和個體工商戶價格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本轄區內商品價格和收費工作,檢查處理違反價格法規和政策的行為。受縣物價局委託管理本轄區內商品價格和收費。開展工農產品成本調查和價格信息服務。組織、指導本轄區內的“物價計量信得過”活動。縣物價局、鎮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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