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豐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豐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根據《中共宜春市委辦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豐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宜辦字[2010]21號)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調整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豐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地址:豐城市
職責調整,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三)將市衛生局承擔的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以下簡稱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許可和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主要職責
(一)制定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負責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發布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有關信息。
(三)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衛生許可和監督管理;監督執行國家保健食品標準;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研製、生產、流通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的安全監測和評價,發布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有關信息。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監督實施國家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五)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監測,受理藥品經營(零售)許可。
(六)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七)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八)組織實施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和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九)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化妝品衛生方面違法行為和藥品、醫療器械的研製、生產、經營、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開展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宣傳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承辦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會議組織、文電、檔案、值班、信訪、保密、信息宣傳、政務公開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工作;負責國有資產和各項資金、經費管理及固定資產、基本建設和技術裝備購置的規劃、審核、報批;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承擔年度預(決)算編制、上報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二)食品和化妝品監督管理股
負責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範;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違法案件,調查處理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污染事故;組織實施消費環節監督檢查和抽樣檢驗,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
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行政許可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研製、生產、流通方面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執行保健食品的標準和技術規範、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承擔保健食品廣告監督;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
(三)藥品監督管理股
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經營(零售)企業審批,受理藥品經營(零售)許可;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機構配製製劑、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藥品標準執行的日常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執行藥品、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和基本藥物目錄管理制度;承擔藥品廣告監督;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建設。
(四)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
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抽檢工作,組織查處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中的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承擔醫療器械廣告監督。
(五)稽查股(行政服務股)
宣傳黨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藥品質量監督檢查和抽樣檢驗工作;負責行政許可受理工作;按照授權辦理行政許可審核審批工作;負責統一頒發行政許可證照;承辦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求辦理和查處的案件;承辦其它股要求協辦或移送查處的案件;移送不屬管轄的案件;受理轄區內違法生產、經營、使用藥品質量問題的舉報和投訴 ;依法查處違法生產、經營、使用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的行為和責任人;取締並查處非法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交易場所。

人員編制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10名,工勤編制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
股級職數: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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