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城市農業局

根據《中共宜春市委辦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豐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宜辦字[2010]21號),保留豐城市農業局,正科級,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豐城市農業局
  • 性質:非盈利
  • 屬性:事業單位
  • 地址:豐城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依法履行農業行政審批及行政許可,推進農業依法行政;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財務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社會事業發展工作。
(三)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研究擬訂農業的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源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農業項目規劃,提出相關支持農業發展的項目安排意見,組織、指導和監督實施。
(四)擬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組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五)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草山草坡、宜農灘涂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
(六)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承擔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七)擬訂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農產品加工業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和評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的有關工作。
(八)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承擔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工作;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組織農產品安全的事故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九)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農藥和有關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國家標準。
(十)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組織實施農業植物防疫、檢疫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指導農業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農業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及時報告和發布疫情並組織處置;組織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十一)制訂農業生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環境保護、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及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農業生物產業、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
(十二)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報告、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農藥等救災物資的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四)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國內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開發國際國內農產品市場,承擔農業涉外的有關事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農業局職責,農業局機關內設5個股。
1、人秘股
協助局黨組、黨支部組織政治業務學習,發展黨員及黨員教育管理,做好乾職的政治思想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公務員考核、檔案管理及農業涉外工作、負責內外聯繫與局屬單位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及來信來訪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和機關後勤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工作及其他管理工作。
2、計財股
制定農業生產發展規劃及指導性計畫;負責項目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財務和機關人員的勞資工作;負責會計報表和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及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和開展財務檢查、審計監督;負責指導農村財務管理、農業系列開發。
3、科技教育股
負責全市農扶推廣的指導工作;負責市、鄉村農技推廣人員的技術培訓及農村教育工作,組織農業科技人員職稱評定工作;負責農業技術標準及農產品質量監督、認證工作;指導農村能源環保建設工作;參與農業項目的申報實施。
4、市場信息股
負責掌握農業生產動態、分析農業生產形勢;負責農業產業化服務指導工作,著力培植專業市場,積極扶助農業龍頭企業發展,搞好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負責農村市場信息的收集與發布,搞好調查研究,抓好農業部“一站通”工作;參與農業發展規劃及年度生產指導性計畫工作。
5、綜合執法股
宣傳貫徹執行農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指導農資市場、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及植物檢疫等工作;負責農業生產安全工作,組織協調農業投入品的臨測和監督執法工作,對農是品使用的化學商品殘留進行監測;維護農業技術智慧財產權等工作。
另設紀檢(監察組),為市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人員編制

市農業局行政編制13名,工勤編制2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經濟師1名。
股級職數:6名。

其他事項

市農業局隸屬管理的事業單位7個:
(1)豐城市種子公司,副科級,自收自支。
(2)豐城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副科級,全額撥款。
(3)豐城市梅崗良種場,副科級,差額撥款。
(4)豐城市塘東園藝場,副科級,差額撥款。
(5)豐城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副科級,差額撥款。
(6)豐城市農業執法大隊,副科級,全額撥款。
(7)豐城市中國生態硒谷產業發展服務中心,副科級,全額撥款。

地理位置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
豐城市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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