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秸莊

豆秸莊,內務府會計司所屬莊園之一種。

清初置,計七十二莊,每莊設莊頭一人(於壯丁內揀選)、壯丁四名,給地三頃九十畝、場院地十二畝、牛四頭, 並量給房屋、籽種、農具, 免納糧一年。康熙十五年(1676) 定, 其納糧額數照糧莊減半,交廄豆秸酌量均派, 每豆秸十六束(每束重七斤)抵糧一斗八升;另外每莊歲交秫秸一百二十束(每束重十五斤)、常用豬二口、鵝五隻、雞鴨各二十六隻、鵝蛋十八個、鴨蛋七十二個、雞蛋四百個、燈油十五斤,不準抵除額糧。康熙二十六年、四十五年、五十年又相繼規定,每莊壯丁額定六名、地畝額定九頃,歲納額糧六十石。雍正六年(1728) 六月,復將豆秸莊七十二所全部改編為半分莊,與半分莊一例征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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