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變相期貨交易
- 性質:交易
- 原則: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 方面:期貨
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八十九條的規定,任何機構或者市場,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採用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契約交易,同時採用以下交易機制或者具備以下交易機制特徵之一的,為變相期貨交易:
變相期貨交易,(1)為參與集中交易的所有買方和賣方提供履約擔保的;(2)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和保證金制度,同時保證金收取比例低於契約(或者契約)標的額20%的。...
所謂“變相期貨”,是指未經國家主管部門的批准,一些地方機構、企業甚至個人,在現貨批發市場擅自以現貨的名義採用期貨市場的部分運行機制和交易方式集中進行遠期標準化...
民間期貨交易是一種專業術語,運用於社會經濟。...... 其所謂的“民間期貨交易”,即以實時市場價格購買商品後,出具手工書寫的認購憑條為交易依據,並聲稱投資人可以在...
期貨居間人業務形態 在實踐中,自然人居間人主要的業務形態為訂約居間和代理交易...機構居間人可能形成變相私募基金,且會大幅度超出自然人居間人作為代理下單人所能...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中國期貨業協會章程》、《期貨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者開展期貨交易提供設施方面的便利,協助期貨公司向投資者傳送追加保證金通知書等,但IB不得接受投資者的保證金,不得變相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投資者仍然需要通過期貨公司...
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有關精神,嚴格禁止本地區非法發行證券、非法設立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非法代理證券期貨買賣、非法或變相設立證券期貨交易場所及其他證券期貨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