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化中的國際法:熱點與前沿》在“變化中的國際法”的標題之下,探尋了國際公法的變革與發展、國際私法領域傳統理論和實踐的突破,以及國際經濟法面臨的挑戰與諸多理論的重塑。其中所論及的問題或是當今國際法三大領域頗為關注的熱點或焦點問題,或是需要更深入地探析的前沿問題。這些問題均沒有現成的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變化中的國際法:熱點與前沿
- 外文名:International Law on the Move Current Issues and New Perspectives
- 作者:朱曉青
- 出版日期:2012年9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6118252
-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頁數:556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變化中的國際法:熱點與前沿》是由朱曉青主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
作者簡介
朱曉青,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國際法基本理論、國際條約法、國際人權法及歐洲人權法。主要著作有:《歐洲人權法律保護機制研究》、《及其實施機制》(合著)、《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合著)、《婦女與國際人權法》(三卷本,合譯)及《人權與國際關係》(合譯)。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外國法譯評》等報章雜誌發表學術論文、譯文等40餘篇。
圖書目錄
第一編 國際公法:變革與發展
第一章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法的發展及其原因
第一節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法發展之背景
一、對戰爭的反思
二、戰後世界秩序的建立
第二節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法發展之徵象
一、國際法幾個概念的發展
二、國際組織的發展
三、國際人權法的發展
四、國際刑法的發展
五、國際環境法的發展
六、國際海洋法的發展
七、外層空間法的發展
第三節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法發展之原因分析
一、國際法應有的特質所決定
二、國際關係變化的推動
三、科學技術發展的促進
第二章 國際人權條約的持續效力
第一節 國際人權條約的繼承問題
一、有關國家在條約方面的繼承的理論與規則
二、冷戰結束後有關繼承人權條約的實踐
三、聯合國人權機構的意見
四、問題與分析
第二節 退出人權條約的問題
一、國際人權條約有關退出的規定
二、有關退出人權條約的實踐
三、聯合國機構的意見
四、問題與分析
第三節 香港和澳門的特別問題
一、中國恢復對香港和澳門行使主權時的條約行動
二、人權事務委員會就《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
對香港和澳門的適用的意見
三、問題和分析
第三章 聯合國人權條約監督機制的改革
第一節 聯合國人權條約監督機制的現狀
一、聯合國人權條約體系的現狀
二、聯合國人權條約監督機制的現狀
第二節 聯合國人權條約監督機制面臨的挑戰
一、報告制度千瘡百孔
二、個人來文制度受到冷遇
三、條約機構亦須完善
第三節 聯合國針對人權條約監督機制的改革
一、改革論證
二、修補調整
三、探索結構性改革
第四節 聯合國人權條約監督機制改革的去向
一、關於人權條約監督機制改革的學術提議
二、筆者對人權條約監督機制改革的反思
第四章 人口跨國流動中的外國人權利和身份問題
第一節 外國人的概念
一、外國人的靜態與動態含義
二、國家對外國人的管轄權
第二節 與人口跨國流動相關的外國人權利
一、出境權
二、入境權
三、居留權和外國人的法律地位
第三節 人口跨國流動中的外國人身份新發展
一、雙重國籍制度
二、超國家公民身份的出現——歐盟公民
第四節 我國新的《出入境管理法》評析
一、整合分散立法,提升規範效率
二、對“出入境權”的規定更符合國際人權法
三、《出入境管理法》內容的新變化
第五章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公海漁業法律制度的缺陷與發展
第一節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公海漁業法律制度框架
第二節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公海漁業制度的主要缺陷
一、專屬經濟區與海洋生態系統不協調,跨界種群問題突出
二、對公海捕魚自由權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
三、缺乏有效的公海執法機制
第三節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公海漁業制度缺陷對公海漁業的影響
一、關於存在海
二、加拿大漁業管轄權延伸的問題
第四節 公海漁業法律制度的發展
第六章 商業化時代外空《營救協定》的進一步發展
第一節 《營救協定》達成的背景和適用
第二節 《營救協定》的框架
第三節 《營救協定》的內容
一、發射當局與發射國
二、太空人與宇宙飛船人員
三、締約國的義務
第四節 商業化時代的套用
第七章 氣候變化之法律應對——國際要求與中國的舉措
第一節 溫室氣體的國際法律控制與中國的應對策略
一、哥本哈根會議的成果及各方面的評價
二、科學分析哥本哈根會議破產的原因
三、中國下一步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內策略
四、中國下一步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策略
五、小結
第二節 溫室氣體的國際法律控制與中國國內稅費的徵收
一、溫室氣體排放稅費出台的必要性與必然性
二、溫室氣體排放稅費的名稱確定問題
三、溫室氣體排放稅費的屬性問題
四、溫室氣體排放稅費的標準確定問題
五、溫室氣體排放稅費的徵收環節與徵收對象問題
六、溫室氣體排放稅費的起征時間和試點領域問題
七、溫室氣體排放稅費與其他經濟政策之間的協調問題
八、已開發國家欲設定碳關覦是否符合WTO規則的問題
九、小結
第三節 溫室氣體的國際法律控制與中國國內的立法舉措
一、科學界定二氧化碳的法律地位
二、二氧化碳不宜作為污染物質由《大氣污染防治法》規範
三、二氧化碳在國內宜作為環境影響物質對侍
四、專門制定綜合性的《氣候變化應對法》
第八章 國際經濟組織與外交方法解決國際經濟爭端
第一節 解決國際經濟爭端的外交方法
一、談判與協商
二、斡旋與調停
三、調查與調解
第二節 國際經濟組織在外交方法解決國際經濟爭端中的作用
一、有限參與和干預外交解決程式
二、為外交方法解決國際經濟爭端提供管理與服務
第三節 國際經濟爭端解決程式中外交方法與法律方法的關係
一、外交方法作為法律方法的前置程式
二、外交方法可靈活運用於爭端解決的任何階段
三、法律方法對外交方法的促進作用
第九章 國際非政府組織與國際法
第一節 國際非政府組織概述
一、定義
二、特徵
三、歷史演進
四、分類
第二節 國際非政府組織與聯合國
一、國際聯盟的經驗
二、非政府組織和聯合國經社理事會
三、非政府組織與聯合國新聞部
四、與聯合國有咨商關係的非政府組織大會
第三節 國際非政府組織與國際法
一、國際非政府組織在確立和實施國際法中的作用
二、國際非政府組織的法律地位
第四節 國際非政府組織與全球治理
第五節 國際非政府組織與國家主權
一、國際非政府組織與國家主權的互動
二、國際非政府組織對開發中國家主權的挑戰
第十章 從高棉特別法庭看國際刑事審判的發展趨勢
第一節法庭成立的背景
第二節 高棉特別法庭的管轄權
一、屬地、屬時和屬人管轄權
二、屬物管轄權
第三節 高棉特別法庭的訴訟程式規則
一、國際法庭和混合法庭中的訴訟規則
二、高棉特別法庭的程式法
第四節 高棉特別法庭的組織結構
一、司法審判庭
二、聯合檢察官
三、聯合調查法官
四、行政辦公室
第五節 辯護律師和受害人
一、辯護律師
二、受害人——民事訴訟當事方的權利
第六節 問題與挑戰
一、法律適用問題
二、獨立性和公正性
三、特定多數決策的問題
四、受害人問題
五、預算
六、其他問題
第七節 國際刑法在國際刑事審判中的發展趨勢
……
第二編 國際私法:傳統與突破
第三編 國際經濟法:挑戰與重塑
第一章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法的發展及其原因
第一節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法發展之背景
一、對戰爭的反思
二、戰後世界秩序的建立
第二節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法發展之徵象
一、國際法幾個概念的發展
二、國際組織的發展
三、國際人權法的發展
四、國際刑法的發展
五、國際環境法的發展
六、國際海洋法的發展
七、外層空間法的發展
第三節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法發展之原因分析
一、國際法應有的特質所決定
二、國際關係變化的推動
三、科學技術發展的促進
第二章 國際人權條約的持續效力
第一節 國際人權條約的繼承問題
一、有關國家在條約方面的繼承的理論與規則
二、冷戰結束後有關繼承人權條約的實踐
三、聯合國人權機構的意見
四、問題與分析
第二節 退出人權條約的問題
一、國際人權條約有關退出的規定
二、有關退出人權條約的實踐
三、聯合國機構的意見
四、問題與分析
第三節 香港和澳門的特別問題
一、中國恢復對香港和澳門行使主權時的條約行動
二、人權事務委員會就《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
對香港和澳門的適用的意見
三、問題和分析
第三章 聯合國人權條約監督機制的改革
第一節 聯合國人權條約監督機制的現狀
一、聯合國人權條約體系的現狀
二、聯合國人權條約監督機制的現狀
第二節 聯合國人權條約監督機制面臨的挑戰
一、報告制度千瘡百孔
二、個人來文制度受到冷遇
三、條約機構亦須完善
第三節 聯合國針對人權條約監督機制的改革
一、改革論證
二、修補調整
三、探索結構性改革
第四節 聯合國人權條約監督機制改革的去向
一、關於人權條約監督機制改革的學術提議
二、筆者對人權條約監督機制改革的反思
第四章 人口跨國流動中的外國人權利和身份問題
第一節 外國人的概念
一、外國人的靜態與動態含義
二、國家對外國人的管轄權
第二節 與人口跨國流動相關的外國人權利
一、出境權
二、入境權
三、居留權和外國人的法律地位
第三節 人口跨國流動中的外國人身份新發展
一、雙重國籍制度
二、超國家公民身份的出現——歐盟公民
第四節 我國新的《出入境管理法》評析
一、整合分散立法,提升規範效率
二、對“出入境權”的規定更符合國際人權法
三、《出入境管理法》內容的新變化
第五章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公海漁業法律制度的缺陷與發展
第一節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公海漁業法律制度框架
第二節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公海漁業制度的主要缺陷
一、專屬經濟區與海洋生態系統不協調,跨界種群問題突出
二、對公海捕魚自由權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
三、缺乏有效的公海執法機制
第三節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公海漁業制度缺陷對公海漁業的影響
一、關於存在海
二、加拿大漁業管轄權延伸的問題
第四節 公海漁業法律制度的發展
第六章 商業化時代外空《營救協定》的進一步發展
第一節 《營救協定》達成的背景和適用
第二節 《營救協定》的框架
第三節 《營救協定》的內容
一、發射當局與發射國
二、太空人與宇宙飛船人員
三、締約國的義務
第四節 商業化時代的套用
第七章 氣候變化之法律應對——國際要求與中國的舉措
第一節 溫室氣體的國際法律控制與中國的應對策略
一、哥本哈根會議的成果及各方面的評價
二、科學分析哥本哈根會議破產的原因
三、中國下一步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內策略
四、中國下一步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策略
五、小結
第二節 溫室氣體的國際法律控制與中國國內稅費的徵收
一、溫室氣體排放稅費出台的必要性與必然性
二、溫室氣體排放稅費的名稱確定問題
三、溫室氣體排放稅費的屬性問題
四、溫室氣體排放稅費的標準確定問題
五、溫室氣體排放稅費的徵收環節與徵收對象問題
六、溫室氣體排放稅費的起征時間和試點領域問題
七、溫室氣體排放稅費與其他經濟政策之間的協調問題
八、已開發國家欲設定碳關覦是否符合WTO規則的問題
九、小結
第三節 溫室氣體的國際法律控制與中國國內的立法舉措
一、科學界定二氧化碳的法律地位
二、二氧化碳不宜作為污染物質由《大氣污染防治法》規範
三、二氧化碳在國內宜作為環境影響物質對侍
四、專門制定綜合性的《氣候變化應對法》
第八章 國際經濟組織與外交方法解決國際經濟爭端
第一節 解決國際經濟爭端的外交方法
一、談判與協商
二、斡旋與調停
三、調查與調解
第二節 國際經濟組織在外交方法解決國際經濟爭端中的作用
一、有限參與和干預外交解決程式
二、為外交方法解決國際經濟爭端提供管理與服務
第三節 國際經濟爭端解決程式中外交方法與法律方法的關係
一、外交方法作為法律方法的前置程式
二、外交方法可靈活運用於爭端解決的任何階段
三、法律方法對外交方法的促進作用
第九章 國際非政府組織與國際法
第一節 國際非政府組織概述
一、定義
二、特徵
三、歷史演進
四、分類
第二節 國際非政府組織與聯合國
一、國際聯盟的經驗
二、非政府組織和聯合國經社理事會
三、非政府組織與聯合國新聞部
四、與聯合國有咨商關係的非政府組織大會
第三節 國際非政府組織與國際法
一、國際非政府組織在確立和實施國際法中的作用
二、國際非政府組織的法律地位
第四節 國際非政府組織與全球治理
第五節 國際非政府組織與國家主權
一、國際非政府組織與國家主權的互動
二、國際非政府組織對開發中國家主權的挑戰
第十章 從高棉特別法庭看國際刑事審判的發展趨勢
第一節法庭成立的背景
第二節 高棉特別法庭的管轄權
一、屬地、屬時和屬人管轄權
二、屬物管轄權
第三節 高棉特別法庭的訴訟程式規則
一、國際法庭和混合法庭中的訴訟規則
二、高棉特別法庭的程式法
第四節 高棉特別法庭的組織結構
一、司法審判庭
二、聯合檢察官
三、聯合調查法官
四、行政辦公室
第五節 辯護律師和受害人
一、辯護律師
二、受害人——民事訴訟當事方的權利
第六節 問題與挑戰
一、法律適用問題
二、獨立性和公正性
三、特定多數決策的問題
四、受害人問題
五、預算
六、其他問題
第七節 國際刑法在國際刑事審判中的發展趨勢
……
第二編 國際私法:傳統與突破
第三編 國際經濟法:挑戰與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