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許謙(1269一1337)撰。謙字益之,浙江金華人。幼孤力學,受業於金履祥,盡傳其學術,於書無所不讀,不出鄉里凡四十餘年。公卿累薦,力辭不就。
基本介紹
- 本名:許謙
- 字:益之
- 所處時代:元
- 出生日期:1269年
- 逝世日期:1337年
- 主要作品:讀書從說
- 主要成就:書無所不讀
基本介紹,其他信息,
基本介紹
〖讀書叢說〗六卷。
晚年講學。從學者達千餘人,四方之士以不及其門下為恥,縉紳官吏凡過其邦,必至其家問學問政,聞者無不賓服。晚號白雲山人,世稱白雲先生,為元初著名學者,卒諡文懿,著《詩集傳名物鈔》、《白雲集》等書。此編為許氏詮解《尚書》而成。宋末。自蔡沈《尚書集傳》問世以後,一些解經者大都樂其簡易,說經釋文便不再參稽前儒舊著,專以《尚書集傳》為本。許謙卻獨博群書,不株守一家之言,撰成是編,故名“叢說”。其說多與舊論不同,以闡述已見為主。如舊說《洛誥》“我乃卜澗水東,□水西為王城”,根據《召誥》、《洛誥》,周公皆在乙卯至洛,在召公得卜經營攻位五日位成之後,所以王城毋庸再卜。作者卻認為,謂此時王城已定,但卜處殷民之地,故先河朔黎水,以近殷舊都,民遷之便;次及澗東□西,次及□東,皆以洛與此地相對定墨,而皆唯洛食;□澗流至洛,所經已遠,不知周公所卜者何處。又《呂刑》稱“唯作五虐之刑曰法,爰始淫為劓、□、椽、黥”,舊說其刑造自有苗。作者卻主張,苗乃專以刑為治國之法,乃始過用其刑,非創造刑也。這些觀點,都不受前說所囿。但在書中,亦時有漫患之嫌,如說六律五聲,漫錄《律呂新書》,說唐虞之修五禮,漫錄《周官》《大宗伯》之文,說《酒誥》太史內史,則漫引《周官》太宰、六典、八□、八則、八柄之文,因與經文無涉,故殊顯泛衍。書中采其師金履祥說為多,卷首列紀年一篇,所據亦本金履祥《通鑑前編》算起。此書較少空談,對《尚書》內容的研究,特別是對其典制的研究,堪有可用之處。書成後,與《詩名物鈔入》、《四書叢說》合刊一帙,今本尚全,僅有數頁脫落不存。
其他信息
有《四庫全書》本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