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定俄屬商人貿易地址條約

議定俄屬商人貿易地址條約,俄國強迫清朝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1883年4月4日(清光緒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清朝塔爾巴哈台總理營務處掌關防章京辦理通商主事銜劉寬和俄國駐塔爾巴哈台領事巴拉喀什在塔爾巴哈台簽訂。條約共七款,主要內容:1、在塔爾巴哈台東北劃一塊東長194丈、南長123丈、西長241文、北長288丈地方,為俄商新貿易圈; 2、貿易圈內中國不可建房,俄國人在貿易圈內修理鋪房,中國政府不取租稅; 3、貿易圈西牆往西及城北大路至貿易圈,中國不得任意栽樹,以備擴大貿易圈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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