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武器

警用武器,警務人員用來制止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的各類武器的總稱。分為警用殺傷性武器、警用非殺傷性武器和輔助性武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警用武器
  • 出處:《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
具有短小輕便,便於攜帶、射程較近、命中率較高等特點。按對目標的作用效果,分為致命警用武器、非致命警用武器和輔助警用武器。致命警用武器發射殺傷性較強的彈藥,但要注意選擇使用的場合與時機,防止傷害無辜;非致命警用武器可使人員暫時喪失活動能力而又不致重傷或死亡;輔助警用武器主要用於偵察、標識、捕捉、迷茫、阻滯暴徒行動和開鎖、打洞、為己方開闢通道等。按武器的作用特性,分為警棍、警用槍械、警用刺激劑武器,以及其他利用光、聲、電和流體作用於目標的警用武器。①警棍。用木材、塑膠或其他材料製成,裝有火器、噴霧器、電擊器或催淚彈等。②警用槍械。包括警用的手槍、步槍、衝鋒鎗、狙擊步槍、霰彈槍和輕機槍等。③警用刺激劑武器。一種釋放刺激劑的武器,由裝有刺激劑的彈藥和投擲裝置組成。主要有防暴槍(彈)、催淚武器、麻醉武器等。根據刺激劑分散方式,可將彈藥分為燃燒型、爆炸型和瞬間觸髮型三種。使用方式可手持、投擲或以警用槍械發射。分散裝置有藥劑噴射器和藥劑注射器等。④其他作用特性的警用武器。包括以雷射致盲的雷射槍;以高壓電流致暈的電擊槍;以強光使人暫時失明的光眩彈;以巨響使人耳聾的震聵彈;以煙霧驅散人群,掩護警察行動的發煙彈和以高壓水力衝散人群的水槍、水炮等。警用武器的使用已有較長的歷史。1829年英國倫敦組建了世界上第一支警察部隊,當時裝備的武器是一種短棒,視為最早的警用武器。世界上第一種警用化學武器是法國巴黎警察於1912年使用的溴乙酸乙酯催淚手榴彈。世界上第一支警用手槍是德國卡爾・瓦爾特兵工廠於1929年研製的PP式瓦爾特7.65毫米手槍。隨著新型彈藥和新材料的套用,各類警用武器的射程、威力、體積和重量等性能將得到改善,將實現多功能化、標準化和系列化。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