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捕

警捕

警捕,拼音jǐng bǔ,戒備和搜捕;泛指警察事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警捕
  • 拼音:jǐng bǔ
  • 注音:ㄐㄧㄥˇ ㄅㄨˇ
  • 解釋: 戒備和搜捕
1、戒備和搜捕。
《元典章·吏部五·捕盜官給由例》:路府州縣達魯花赤管民正官,常切用心警捕,毋致盜賊生髮。
《元典章·禮部二·巡檢公服》:巡檢之名品,系流外之職,所掌從九品印信,專以警捕盜賊,不為不重,合依前例,準令製造。
2、泛指警察事務。
康有為《上清帝第六書(應詔統籌全局折)》:每縣設民政分局督辦,派員會同地方紳士治之;除刑獄賦稅暫時仍歸知縣外,凡地圖、戶口、道路、山林、學校、農工、商務、衛生、警捕,皆次第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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