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志民(運城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譚志民(運城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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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志民,男,漢族,1963年9月出生,山西省運城市河津人,大學本科學士學位,198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

現任運城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譚志民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西省運城市河津
  • 出生日期:1963年9月
人物履歷,工作分工,任免信息,

人物履歷

1982.09--1986.07 山西農業大學畜牧系畜牧專業學習
1986.07--1988.12 運城行署農牧局工作
1988.12--1991.10 運城行署財政局工作
1991.10--1995.02 運城行署財政局農稅科副科長
1995.02--1998.07 運城行署財政局農稅科科長
1998.07--1999.09 運城行署財政局社保科科長
1999.09--2002.03 運城市財政局預算科科長
2002.03--2002.04 運城市財政局黨組成員
2002.04--2008.07 運城市財政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其間:2004.09-2004.12運城市委黨校第五期縣處級幹部輪訓班學習)
2008.07--2011.09 運城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1.09--2013.10 運城市財政局黨組副書記、調研員
2013.10--2013.11 運城市財政局黨組副書記、市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管理局(市扶貧項目辦公室)黨組書記
2013.11--2016.08 運城市財政局黨組副書記、市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管理局(市扶貧項目辦公室)黨組書記、局長(主任)
2016.08-- 運城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

(一)擬訂和執行全市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參與擬訂全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各項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預算編制,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
(三)編制年度全市預決算草案和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深化部門預算改革,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管理財政票據。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貫徹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市級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加強管理,指導全市財政系統推行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負責審核和編制匯總全市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負責管理市本級財政銀行賬戶和市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制定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政府採購制度並加強管理,編制市級政府採購預算。
(六)提出地方稅收立法建議。研究提出地方稅收政策的調整建議,根據全市預算安排,確定全市財政稅收收入計畫。
(七)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八)擬訂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財產評估業務。
(九)負責辦理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參與擬訂全市建設投資的有關意見,貫徹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管理,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金支出。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國內債務和政府外債管理的各項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擬訂全市會計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全市社會審計。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監督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四)制定全市財政教育規劃。組織全市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15日,運城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陳振亮市長的提名,決定任命:譚志民為市財政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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