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太岳

湘西自治州龍山縣洗洛鎮芭蕉村原黨支部書記譚太岳、原村委會主任李書林等人侵占村征地拆遷款、林地補償款案。2013年至2015年,譚太岳、李書林利用職權,夥同時任龍山縣龍里公司征拆協調部部長何南春共同侵占村征地拆遷款、林地補償款總計10.43萬元,各分得1.8萬元、1.63萬元、7萬元。譚太岳、李書林、何南春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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