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余敏

譚余敏

譚余敏,女,浙江淳安人,2013級浙大本科畢業生,後在英國留學。

2018年11月16日凌晨,杭州警方通報顯示,確認失聯多日的譚余敏在蓮花峰山頂懸崖落坡下被發現,但已無生命體徵。11月17日15時50分許,嫌疑人熊某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全州縣被抓獲。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強制猥褻罪,對嫌疑人熊某批准逮捕。

2019年7月26日,“浙大女生被害案”一審宣判:被告熊志城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譚余敏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浙江淳安
  • 逝世日期:2018年11月13日 
  • 職業:留學生
  • 畢業院校:浙江大學
  • 性別:女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譚余敏,2013級浙大本科畢業生,後在英國留學。
2018年7月,留學回國。

人物事件

2018年11月15日,杭州海歸女生譚余敏失聯的訊息,引發關注。最先發現譚余敏失聯的,是她讀本科時的室友王同學。2018年11月12日晚,譚余敏曾約王同學2018年11月13日一起在杭州城西銀泰吃飯,可到了約定時間,王同學聯繫譚余敏,對方微信、電話均沒有回應。一開始,王同學以為譚余敏手機丟了或被盜,可到了第二天,譚余敏仍沒有聯繫她。王同學隨後問了身邊其他熟悉譚余敏並曾與她有過聯繫的朋友,好幾個人提到,2018年11月13日中午之後就再沒有她的訊息了。
事後,王同學急忙找到浙大傳媒學院的輔導員老師,要來了譚余敏家長的電話。譚余敏的爸爸說,2018年11月13日中午,他也跟女兒聯繫過。擔心譚余敏的安全的王同學報了警,譚余敏的家人也趕來杭州向拱墅區祥符派出所報案,派出所通過調取監控等方式查找發現,失聯前譚余敏曾獨自一人在靈隱景區里玩,但最後的手機定位是在江蘇南通市。
2018年11月14日13時35分,譚余敏媽媽接到一個來自南通的電話,電話那頭表示,2018年11月13日下午3點左右,她到杭州遊玩時,在西湖飛來峰景區蓮花亭附近撿到了譚余敏的手機。因此譚家人懷疑,譚余敏還在西湖景區甚至就在飛來峰附近。於是,譚家人向景區公安分局靈隱派出所求助。靈隱派出所民警通過調取監控,發現譚余敏在2018年11月13日11點05分進入飛來峰景區,到11點26分以後,就看不到人了。從監控來看,她一路上都拿著手機在拍照,有些地方還會停著拍上好幾分鐘。
2018年11月15日中午起,靈隱派出所組織警力和譚余敏家人一起上飛來峰搜尋,同時景區公安分局向轄區各派出所發布了女孩照片和個人信息,一起協助尋找。2018年11月15日傍晚6點多,撿到譚余敏手機的南通遊客趕到了靈隱派出所,將手機交給警方並協助警方尋找譚余敏。
2018年11月16日凌晨,杭州警方通報顯示,確認失聯多日的譚余敏在蓮花峰山頂懸崖落坡下被發現,但已無生命體徵。
2018年11月17日晚間23點55分,杭州警方續報該事件稱,經警方現場勘查和法醫鑑定,失聯女大學生系遭他殺。警方已於2018年11月16日16時鎖定犯罪嫌疑人熊某(男,24歲,廣西人),並於2018年11月17日15時50分許,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全州縣成功將其抓獲。
2018年11月24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受理“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
2018年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強制猥褻罪,對嫌疑人熊某批准逮捕。杭州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熊某的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強制猥褻罪,符合逮捕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依法對熊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2019年7月9日從杭州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當天上午不公開開庭審理“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
2019年7月26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熊志城故意殺人、強制猥褻一案,對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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