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思維法學教材證據法論》是2009年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占善剛,劉顯鵬。本書立足於現行三大訴訟法典中的證據法則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於不同時期頒行的關於證據法的司法解釋,在大量吸收國內學者的關於證據法最新成果之基礎上,闡釋了民、刑證據法基本原理、證據中的基本制度與基本證據規則,縷析了我國證據規範所存在的缺漏並就如何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基本介紹
簡介,編輯推薦,內容簡介,目錄,前言,
簡介
編輯推薦
《證據法論》不僅可作為初學者入門之用,也可作為法學專業研究生進一步研習證據法的高級讀本,於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職業者在司法實務中的操作亦不無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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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立論平允,其中不少為作者自己所持之見解,在此意義上講,其實有別於傳統意義上的教科書,毋寧認為乃真正意義上的證據法著作。本書不僅可作為初學者入門之用,也可作為法學專業研究生進一步研習證據法的高級讀本,於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職業者在司法實務中的操作亦不無裨益。
為方便讀者進一步研究證據法,作者將書中所援引的中外文參考文獻列入書尾,以供檢索、查閱。
目錄
第一章 證據法概論
第一節 證據法中的事實
一、事實的內涵
二、事實的形態
第二節 證據法的基本原則
一、證據裁判主義原則
二、自由心證主義原則
第二章 證據概述
第一節 證據的概念
一、關於證據概念的學說
二、證據的內涵
第二節 證據的屬性
一、證據能力
二、證據力
三、證據能力和證據力的關係
第三章 證據的學理分類
第一節 供述證據與非供述證據
一、供述證據與非供述證據的概念
二、供述證據與非供述證據的特點
三、供述證據與非供述證據的獲取方式
第二節 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
一、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的概念
二、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的特點
三、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的區別和聯繫
第三節 原始證據與傳來證據
一、原始證據與傳來證據的概念和特點
二、原始證據與傳來證據的運用
第四節 本證與反證
一、本證與反證的概念和特點
二、本證與反證的運用規則
三、間接反證
第五節 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
一、嚴格證明
二、自由證明
第六節 控訴證據與辯護證據
一、控訴證據與辯護證據的概念和特點
二、控訴證據與辯護證據的運用規則
第四章 證據的法定種類
第一節 證據的種類概述
一、證據的種類的概念
二、域外證據種類的立法例
三、我國的證據種類
第二節 書證
一、書證的概念和特點
二、書證的分類
第三節 勘驗
一、勘驗的概念和特點
二、我國勘驗的歷史發展
三、勘驗物的分類
第四節 證人
一、證人的的概念和特點
二、證人的義務
三、證人的權利
第五節 當事人陳述
一、當事人陳述概述
二、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的當事人陳述
三、刑事訴訟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四、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陳述
第六節 鑑定
一、鑑定的概念和特點
二、鑑定人
第五章 證明對象
第一節 證明對象概述
一、證明對象的概念和特點
二、證明對象的範圍
第二節 證明對象的範圍
一、民事訴訟中的證明對象
二、刑事訴訟中的證明對象
三、行政訴訟中的證明對象
第六章 免證事實
第一節 免證事實概述
一、免證事實的概念
二、免證事實的範圍
三、我國現有規定及評述
第二節 訴訟上的自認
一、訴訟上的自認概述
二、訴訟上的自認的種類
三、訴訟上的自認的效力
四、訴訟上的自認之撤銷和追復
第三節 公知事實
一、公知事實的概念和特點
二、公知事實的條件
三、公知事實的效力
第四節 司法認知
一、司法認知的概念和特點
二、司法認知的效力
三、司法認知的程式
第五節 推定
一、推定概述
二、推定的分類
第七章 證明責任
第一節 證明責任的基本理論
一、證明責任的概念
二、證明責任的本質
三、證明責任的屬性
四、證明責任的特點
五、證明責任和相關概念的關係
第二節 證明責任的分配
一、證明責任分配的基本理論
二、民事訴訟中的證明責任分配
三、刑事訴訟中的證明責任分配
四、行政訴訟中的證明責任分配
第八章 證據規則
第一節 證據禁止規則
一、證據禁止規則
二、證據禁止規則的域外立法例
三、我國有關證據禁止規則的規定及評析
第二節 品格證據排除規則
一、品格證據
二、品格證據排除規則的理論
三、我國品格證據排除規則的規定
第三節 傳聞證據排除規則
一、傳聞證據
二、傳聞證據排除規則
三、傳聞證據規則與直接言詞原則的比較
四、我國的相關規定及評述
第九章 證明過程
第一節 證明過程概述
一、證明過程的內涵及階段
二、證明的具體過程
第二節 舉證
一、舉證概述
二、舉證期限
三、證據交換
四、當事人舉證與法院查證的關係
五、證據保全
第三節 質證
一、質證概述
二、交叉詢問
第四節 認證
一、認證概述
二、證明標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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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德國、日本等大陸法系國家或地區學者所撰之證據法教科書或著作中,直接以“證據法”作為書名的絕少見之,而多以“民事證據法”或“刑事證據法”目之。蓋在大陸法系,並無統一的證據法典,證據法殆皆作為民事訴訟法典、刑事訴訟法典中的一編或一章而予以規範。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之間在立法觀念上所存在的根本性的差異,直接決定了大陸法系民事證據法與刑事證據法在證據能力之限制、證明度之要求、法官證據調查之設計等各方面均存在本質上的差異。因此,一如對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乃分別為著述講學,大陸法系學者對民事證據法、刑事證據法亦乃分別為著書立說,庶免徒增認識上的紛擾。我國訴訟法立法素承大陸法系之立法傳統,證據法不獨亦僅作為訴訟法典的一章予以規範,並且民事證據法規範與刑事證據法規範亦存在諸多差異而絕少同一。故若循此以解,我們應可推知,國內學者在撰寫證據法教科書或著作時,亦應效尤大陸法系學者,對其分而論之,如此方合乎事理。不過,從國內出版的已有的關於證據法的各種讀物來看,幾無例外地是將民.=刑證據法統合在一起進行著述,這似乎已成了關於證據法寫作的慣習並為廣大讀者所接受。基此考量,本書在寫作體例上亦乃從之。
本書立足於現行三大訴訟法典中的證據法則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於不同時期頒行的關於證據法的司法解釋,在大量吸收國內學者的關於證據法最新成果之基礎上,闡釋了民、刑證據法基本原理、證據中的基本制度與基本證據規則,縷析了我國證據規範所存在的缺漏並就如何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本書立論平允,其中不少為作者自己所持之見解,在此意義上講,其實有別於傳統意義上的教科書,毋寧認為乃真正意義上的證據法著作。本書不僅可作為初學者入門之用,也可作為法學專業研究生進一步研習證據法的高級讀本,於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職業者在司法實務中的操作亦不無裨益。
為方便讀者進一步研究證據法,作者將書中所援引的中外文參考文獻列入書尾,以供檢索、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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