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力差別假設是指不同的審計證據其可靠性是不同的,需要受其來源、及時性和客觀性的影響。 基本介紹 中文名:證據力差別假設 外文名:The hypothesis of evidence difference 審計工作的核心就是獲取審計證據,審計證據是做出審計結論的依據。證據力差別假設為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了必要的基礎,沒有審計證據假設將無法展開審計工作,得出最終的審計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