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優勢

證據優勢是指證據的證明力。審計提出證據,論證審計結論時會牽扯到反證據,審計人員要考慮自己提出證據的證明力必須大於反證據的證明力,或能推翻它使之不能成立,這在審計中叫做證據優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證據優勢
  • 屬性:財經術語
證據優勢並不要求在論點上毫無問題,但在合理性和說服力方面必須有足夠的優勢趄過反證據。只有在證據占有優勢的條件下,審計結論才能成立。特別是涉及到個人責任弊端等方面時,更需要有絕對的證據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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