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
為建立防範和處置證券公司風險的長效機制,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證券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有序、健康發展,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於2005年6月30日聯合發布了《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國家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是建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長效機制的主要措施。也是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重要舉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
- 依據: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
- 國家:中國
- 用途:銀行存款、購買國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