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寄託是銀行為顧客提供的代為保管證券的業務。證券寄託的方式很多,其中按有無密封分為:(1)一般性寄託(ordinary deposit),指未密封所寄託的證券。(2)密封式寄託(sealed deposit),指寄託人事先將所需寄託的證券密封好,再交予銀行保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證券寄託
- 出版社: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 書名:證券投資大辭典
寄託方式若按保管方式的不同可分為:(1)交換寄託(exchangedeposit),指寄託人(顧客)對受託人(銀行)所返還的證券只要求是同類證券即可,而並非原寄託的證券。(2)個別寄託(separate deposit),寄託人為托寄實際證券的所有權人,所以受託人必須針對各個寄託證券實行分別保管。(3)集中寄託(Central deposit),指寄託人將所有同類證券集中存在一起,因此,寄託人對寄託的證券無單獨所有權,返還時,他只能要求從集中寄託的證券中取回屬於自己的那份同類及等量或等值的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