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收

證券交收,根據清算的結果在事先約定的時間內履行契約的行為,一般指買方支付一定款項獲得所購證券,賣方交付一定證券以獲得相應價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證券交收
證券交收的原則
(一)淨額清算原則
▲一般情況下,通過證券交易所達成的交易需採取淨額清算方式。淨額清算又稱差額清算,指在一個清算期中,對每個結算參與人價款的清算只計其各筆應收、應付款項相抵後的淨額,對證券的清算只計每一種證券應收、應付相抵後的淨額。
▲淨額清算又分為雙邊淨額清算和多邊淨額清算。
雙邊淨額清算
將結算參與人相對於另一個交收對手方的證券和資金的應收、應付額加以軋抵,得出該結算參與人相對於另一個交收對手方的證券和資金的應收、應付淨額。
多邊淨額清算
將結算參與人所有達成交易的應收、應付證券或資金予以充抵軋差,計算出該結算參與人相對於所有交收對手方累計的應收、應付證券或資金的淨額。將結算參與人對應的所有雙邊淨額清算結果加以累計,可以得出該結算參與人的多邊淨額結算結果。
▲目前,通過證券交易所達成的交易大多採取多邊淨額清算方式。淨額清算方式的主要優點是可以簡化操作手續,減少資金在交收環節的占用。
★在實行滾動交收的情況下,清算價款時同一清算期內發生的不同種類證券的買賣價款可以合併計算,但不同清算期發生的價款不能合併計算;清算證券時,只有在同一清算期內且同種的證券才能合併計算。
(二)共同對手方制度
▲共同對手方是指在結算過程中,同時作為所有買方和賣方的交收對手並保證交收順利完成的主體,一般由結算機構充當。如果買賣中的一方不能按約定條件履約交收,結算機構也要依照結算規則向守約一方先行墊付其應收的證券或資金。
▲共同對手方的引入,使得交易雙方無需擔心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有利於增強投資信心和活躍市場交易。對於我國證券交易所市場實行多邊淨額清算的證券交易,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即中國結算公司)是承擔相應交易交收責任的所有結算參與人的共同對手方。
(三)貨銀對付原則
貨銀對付又稱款券兩訖或錢貨兩清。貨銀對付是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與結算參與人在交收過程中,若且唯若資金交付時給付證券,證券交付時給付資金。通俗地說,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根據貨銀對付原則,一旦結算參與人未能履行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資金交收義務,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就可以暫不向其交付其買入的證券,反之亦然。貨銀對付通過實現資金和證券的同時劃轉,可以有效規避結算參與人交收違約帶來的風險,大大提高證券交易的安全性。
國證券市場目前已經在權證、ETF等一些創新品種實行了貨銀對付制度,但A股、基金、債券等老品種的貨銀對付制度還在推行當中。
(四)分級結算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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