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謙亨,字吉六,信岩溪人,清道光二十五年,即1845年進士,先後任刑部主事監察御史、中憲大夫、欽加四品銜江南道監察御史等職,為政清廉,處事嚴謹,頗有政績,回鄉後掌教漳州丹芝書院,精心培育人才,歷經道光鹹豐同治光緒四朝,清譽素著,詩變佳妙。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記載:秋八月初四日(辛亥),諭軍機大臣等:『御史謝謙亨奏:「風聞台灣淡水縣邪匪為害,能以符咒殺人;該匪蹤跡詭秘,誠恐與外匪勾結。請飭速行拏辦」等語。邪匪貽害地方,亟應從嚴懲治;著何璟、張兆棟督飭台灣道嚴密查拏,毋任漏網。原折著鈔給閱看。將此各諭令知之』。
御史謝謙亨說“就地正法之章程一日不停 則此一日冤殺吾民者不知凡幾。 先行正法與就地正法 這種犧牲正義換效率的辦法 上危皇權、下害黎民 實是得不償失。 ‘光緒朝東牛錄光緒八年 月丁巳。刑部覆奏 引御史陳啟泰語 ‘光緒朝東華錄。光緒八年四月丁已 刑部覆奏。
基本介紹
- 本名:謝謙亨
- 字號:吉六
- 出生地:福建
遺留墨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