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添貴(福建省漳州市詔安縣自然資源局原二級主任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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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添貴,曾任福建省漳州市詔安縣自然資源局二級主任科員。

2024年3月,謝添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詔安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5月,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謝添貴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謝添貴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福建省漳州市詔安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福建省漳州市詔安縣自然資源局二級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3月,詔安縣自然資源局二級主任科員謝添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詔安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5月,經中共詔安縣委批准,詔安縣紀委監委對詔安縣自然資源局原二級主任科員謝添貴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謝添貴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待組織教育提醒置若罔聞,處心積慮以串供、轉移隱匿證據等方式對抗組織審查,不信馬列信鬼神,長期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禮品,違規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請和旅遊活動;政商關係“親”“清”不分,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不正確履行職責,為政不勤;恣意妄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款項撥付、證件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謝添貴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謝添貴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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