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廷恩

謝廷恩(1765年—1841年),字德清,又字拜賡,人稱“西老爺”,江西省崇仁縣十三都段溪村(今河上鄉謝家村)人,清代崇仁富紳、慈善家。幼時家貧,常拾柴或替人趕牛車灌田,賺些錢貼補家用。長成後,從事經商,往來於福建、廣東等地經營苧麻生意,不到二十年,家資積累鉅萬,成為本縣的巨富。謝氏家道豐裕後,並不置田產以圖享樂,而常廣散家財,周濟鄉里及為地方興辦公益事業,頗得社會的讚譽。並受到清政府議敘巡檢加3級的獎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謝廷恩
  • 別名:字德清,又字拜賡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江西省崇仁縣十三都段溪村(今河上鄉謝家村)
  • 出生日期:1765年
  • 逝世日期:1841年
  • 職業:富紳、慈善家
  • 主要成就:家財耗盡,修黃洲橋
  • 朝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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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謝廷恩(1765年-1841年),字德清,又字拜賡,江西省崇仁縣十三都段溪村(今河上鄉謝家村)人。清代撫州富紳。少時家甚貧,只涉讀過《論語》,即幫助雙親從事農活勞動。16歲始習書算,爾後從事商業活動。他以販運崇仁特產苧麻為主,銷往福建、廣東、四川等地。在經商中,作風正派,誠信無欺。一次,有人結付貨款多給了六百金,他發現後即予歸還,深得同行好評,樂意與其交往。不到20年,擁資逾萬,成為當地巨富。

相關事跡

他在家祠內設倉儲谷,用以周濟貧困的親戚故舊;對受災縣民,則從外地購谷賑救。嘉慶二十年(1815年),他於縣城獨力營建義倉,並捐谷1.06萬擔,以備貸放。二十四年,又捐銀二千兩,倡建育嬰堂,以養棄嬰及孤兒。獲議敘巡檢加三級的獎勵。
謝廷恩讀書不多,卻樂於資助貧困學子。按例諸生入學時,需備贄見禮物,方可拜師受業。貧寒子弟,苦於籌措。謝廷恩捐錢四千貫貸給商家,約定每三年交息千貫,由學官取其息作貧寒學子的贄見禮。新生入學,複試前要交“卷結費”,謝廷恩約志同道合人士結為“芹香社”,合資幫助解決貧窮學生的費用。
謝廷恩為人厚道,潔身自好。郡守、縣令多願與其結交,他說:“我守分為良民,就很滿足了,結交官府,非所願。”歷來的豪富者,多是貪婪之輩,而謝氏能傾己之家財為地方興辦大型公益事業,實為歷史不見的好義之士,故後人稱讚不絕。

創辦義倉

舊時,本縣鄉間雖設有義倉積穀,然而規模很小,一遇災年,杯水車薪,無濟於事。謝氏遂決意捐資,在縣城創辦義倉。擇定橋北孔子廟後面的空地為倉址(今橋北糧站處),於嘉慶二十年(1815年)八月動工興建,至嘉慶二十四年告成。共建倉廒42間,大房7間,礱房、廚房各1所,圍繞砌結磚牆,在門首上方嵌石鐫“合邑義倉”的牌額,以示此倉為全城公眾所有。並出錢糴谷1萬石存倉、又輸錢400千文,存錢莊生息,還在花街口以600千文購店房1所出租,年收租金58千文。以這些收入,作為每年修倉和倉工工資的費用。事成後,謝氏向政府提出申請說:“我年將60,子皆幼稚,離城十餘里,管理不便。且恐日後子孫恃在祖上捐資,致有侵占挪用之弊病,伏乞確立章程,選擇公正的人士經理,仍由官稽核。這樣,就不致日久弊生,荒歉之年即可有谷備荒”。知縣原步顏採納了他的意見,親自撰寫義倉管理章程,用大青石鐫刻立於院內(此碑保存至解放後方失),以示遵守。並選地方公正人士充任管首,經理賑米、復糴稻穀事宜。惜乎至民國後期,萬石積穀被政府挪用一空,倉庫改儲公糧。至1960年,已由縣糧食局拆去改建新型倉庫。

捐資育嬰堂

嘉慶二十年,謝氏向縣城育嬰捐銀2000兩,置田產生息,作為育嬰堂的費用。

修黃洲橋

縣城黃洲橋,創建於宋淳八年(1248年),後屢經興廢。至道光元年(1821年)四月初五日,橋上的油店起火,全橋的木板盡毀。政府以橋產存息千餘貫,並挪用謝氏捐給育嬰堂銀中的200兩,就石墩搭浮橋。道光十一年五月六日發大水,橋板漂沒無遺,6墩盡塌。又再作浮橋,自北達南,聯結36小艇,上輔平達板,供人過往,舟楫往來,則定時啟板,時斷交通,如是達數年之久,行人甚感不便。謝氏察見及此,即向政府申請願獨自捐資,新建黃洲橋。當時有人說:“建橋非十萬金不可,是很不容易辦到的事。”謝氏則說:“只要對世人有利,就是耗盡了我的家財,也在所不惜”,經獲準後,即於道光十六年七月初七日組織開工,攔水奠基,深挖至河底見石,將墩腳坐於石骨之上。橋墩橋面全用大塊石構築,鑿榫交接,鉚釘鉤結,極為牢固。全橋長156.7米,寬6.27米,砌8墩,卷9雍。橋上建有觀音閣和韋馱龕及店房6所、橋兩端輔石階而上,南端17極,北端15極。兩階之上砌高牆為屏門,上嵌“黃洲橋”匾額,氣勢雄偉。歷四年之久,至道光十九年冬始全部完成,共費銀6萬餘兩。橋成時,知縣王楷欲授名“謝公橋”,謝氏堅持不受,遂仍名黃洲橋。後數年,洪水衝動橋南端分水雁翅,謝氏仍出資修葺。此橋已歷150多年,仍完好無損,可通行載重汽車。

史料記載

謝廷恩(1765年-1841年),字德清,又字拜賡,崇仁縣人。少貧,稍長易農為商。南入閩,西入蜀,善經營,以長途販運贏利。為人誠信而有名聲,家資巨萬,時常散財行善舉。見崇仁多山少田,糧食不足,遂於嘉慶二十年(1815年)捐銀2萬兩,在縣建義倉42間,儲谷l萬石。建倉有多餘木料,造謝氏宗祠,在祠中建穀倉以備饑荒。捐銀2000兩,建育嬰堂。還捐建縣城群祀廟。崇仁縣學對新學生要加收束惰之費,貧苦學生難以負擔,廷恩捐銀4000兩,生息取利,以作學費,從此不需學生繳費。為謝氏族人打井。仗義疏財,前後50餘年。府縣官員因此皆願與之交往,但廷恩從不因私事去縣城。崇仁有黃州橋,屢修屢毀,耗資巨大。慨然日:“此事我不做,更待何人?”自道光十六年(1836年)開始,以72歲高齡主持修建,歷時5年,費銀6萬餘兩而成,長47丈,寬1丈9尺。橋成,知縣題寫“謝公橋”三字,廷恩辭謝不受,請求仍用舊橋名。兩年後去世。因其義舉和捐錢,朝廷議敘為巡檢候選。又因次子謝蘭生後中進士,官刑部郎中,廷恩得贈中憲大夫。又因其子官刑部員外郎,與曾國藩熟識,故得為廷恩撰寫墓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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