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士鄂,字一臣,號翁潭。江西省金谿縣琉璃鄉謝坊村人。約生活於明清交替之際,清初戲曲家。
基本介紹
- 本名:謝士鄂
- 字號:字一臣,號翁潭
- 所處時代:明末清初
- 出生地:江西省金谿縣琉璃鄉謝坊村
人物簡介,清史稿記載,主要作品,
人物簡介
謝士鄂家世為前明望族。其曾祖為謝相,字大卿,一字九山,嘉靖十六年(1537)鄉舉中式,萬曆十一年(1583)會試副榜,授湖廣東安知縣。祖為“九紫先生”,即謝廷諒,字友可,號九紫。萬曆二十三年(1595)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與若士湯先生並幟詞壇,時有湯、謝之目,作有傳奇《紈扇記》、《詩囊記》、《離魂記》三種。其父式南公以文學顯。
清史稿記載
謝士鄂,撫州金溪(今屬江西)人,清初戲曲家。生有異察,九歲能文。撰有《情文》、《種玉》、《蝴蝶》等劇作,均不見著錄。十歲時,父式南持其文謁艾千子,先生極為激賞,有神童之譽。聞者艷之。無何,而明社屋矣,式南泣血籲天,語翁潭曰:“吾將棄諸生而遁於野,子其從我游乎?處士曰‘唯唯。客崇三十餘年,名譽日噪,詩賦詞曲色色擅場,凡瑣屑、怪誕極小題目或步韻或回文,動以數十首計。其聰明博贍,一時嘆焉。持躬峻潔,而舉止又磊落不羈。填詞一道,是其專長。自有元以來,諸家詞曲以及宮譜諸書靡不浸淫飫於其中。其所撰憤商山、快目 前,及晚年所構《情文》、《種玉》、《蝴蝶》等劇,久已膾炙雞林,即優伶家學習傳誦,演之氍毹,見者皆為絕倒。處士至得意時,亦間喜為嚶咿唯女奇妮之態,點襯於箜篌檀板之間。
主要作品
謝士鄂撰有《情文》、《種玉》、《蝴蝶》等劇作,均不見記載。惟《蝴蝶》一目,見載於莊一拂《古典戲曲存目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