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介紹,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機構介紹
諸城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內部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根據中共濰坊市委、濰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諸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辦字[2010]13號)和中共諸城市委、諸城市人民政府印發的《諸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諸發[2010]3號),設立諸城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濰坊市有關工業經濟和信息化、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國民經濟與社會服務信息化工作,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制定全市經濟發展戰略目標及中長期規劃;負責提出經濟和信息化領域財政建設資金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電力行政執法和電力行業管理監督;制定下達年度發電量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系統內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相關工作。(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和濰坊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制定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規劃重大工業投資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推進新型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
(四)負責製造業發展規劃、項目確立、組織推進和調度考核,編制工業和信息化投資、技術改造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按規定申報、備案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擬訂促進工業、信息化投入和改造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對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五)擬訂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指導製造業發展;按規定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
(六)制定多種所有制企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和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七)參與全市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定;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成品油流通和煤炭經營監督管理。
(八)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制定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指導工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蠶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有關工作。
(九)負責審核上報國家級、省級和濰坊市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園區、技術中心;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
(十)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
(十一)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有關問題;負責綜合性信息化工程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信息資源管理,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政務信息資源數據中心的建設工作;指導信息化普及教育;指導協調全市電子政務建設;合理配置資源,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推動公共信息資源共享,規範信息化建設運行機制;促進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推動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指導軟體企業的認定和軟體產品的登記備案;負責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
(十三)擬訂全市信息網路發展的政策措施;統籌規劃全市通信、廣播電視網路及其他專用通信網路的建設並進行行業管理;監督執行有關網路之間互聯互通政策法規,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促進三網融合;負責組織市內黨政專用通信網路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組織協調黨政專用通信、救災應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市內黨政專用通信和信息安全;綜合協調通信工作;參與對全市通信服務市場的監管,執行、落實國家和省規定的經營許可制度。
(十四)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體系建設,統籌規劃信息系統資料庫災難備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應急支援服務體系;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信息網路和信息系統的安全工作,參與對信息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計算機病毒防範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經信系統人力資源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六)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工作,制定社會能源、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推進清潔生產,發展節能與環保產業;負責全市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特色產業園區和中小企業創業服務基地建設工作;負責特色產業鎮培育工作;組織開展民營企業誠信建設,負責鎮(街道)互助性擔保公司建設工作;研究制定民營擔保公司獎勵政策;負責對全市中小企業進行成長指數評價測算,篩選推薦成長型中小企業並予以扶持。
(十八)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內設8個職能科室,均為股級規格。
1、辦公室
2、組織人事科
3、政策法規科
4、投資與規劃科
5、技術進步與裝備科
6、電力與資源科
7、企業管理科
8、穩定和安全管理科
以上各科室的工作職能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依據本部門工作職責分解細化配置。
市中小企業辦公室
主要職責:指導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合理布局及產業、產品結構調整;組織指導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對外技術交流與合作,協調、指導企業利用外資和出口創匯工作。負責全市鄉鎮企業主要經濟指標直報工作;研究、掌握髮展動態,匯集、分析和發布有關經濟技術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協調指導特色產業園區、中小企業創業服務基地、產業集群的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工作;對各鎮(街道)中小企業創業服務中心進行業務指導;組織開展創業輔導工作。組織開展為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工作;建立金融供求公共互動信息平台,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建立信用擔保體系,採取多種形式融資。組織開展為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信息化服務工作;建立信息化服務體系,提供商品供求、人才供求等信息,推廣套用信息技術,開展信息技術人員培訓。組織開展為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法律服務工作;建立法律服務體系,開展普法宣傳、法律培訓,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組織開展為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公共技術服務;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推廣套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開發新產品;指導產品質量管理、節能減排、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濰坊市優秀民營企業家的推薦申報、培訓和服務工作;開展中小企業職工教育培訓;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中小企業職稱評審工作。指導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和資產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21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市中小企業辦公室事業編制25名,主任1名(按正科級配備)、副主任3名(按副科級配備)。
其他事項
(一)水利水電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水利水產局負責本系統水電設施建設、生產、維護,有關管理工作接受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的指導和協調。
(二)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的職責分工。需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牽頭會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審核後,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上報。需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上報。
(三)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的職責分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承擔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的審核申報及創新能力建設專項審核申報等有關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協調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中心建設,負責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審核申報工作。
(四)電力管理的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研究提出全市電力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編制電力中長期規劃,規劃電力投資項目布局,研究擬訂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擬訂全市電力工業(含水電)的行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研究擬訂電力價格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電氣化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制定下達年度發電計畫並監督執行,協調電力生產運行中煤炭運輸等重大問題。
(五)將典當、汽車以舊換新、牽頭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等內貿管理、機電產品進出口職責劃給市商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