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城市市政管理局

貫徹執行國務院、省和濰坊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有關城市市政設施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工作的政策、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諸城市市政管理局
  • 性質:管理局
  • 地點:諸城市
  • 職能濰坊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方針
主要職責,所屬地區,

主要職責

根據職能調整,市政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2、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擬定城市市政設施管理、公用事業和城市綜合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參與編制城市建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城市公用道路、排水管道等市政設施的維護與管理;對占用、挖掘城市公用道路、排水管網、開設路口和市政公用設施的有償使用,進行審批和管理。
4、負責城市供排水、燃氣、熱力等公用事業的行政管理工作;參與公用事業經營單位的資質管理;參與城區市政公用事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對與市政管理有關的城區工程的施工進行監督。
5、負責城市綜合管理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6、負責組織實施城市防汛工作。
7、管理市級城市維護資金,研究提出城市維護費及有關專項經費的年度使用計畫;制定公用事業服務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城市公用事業的價格和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8、負責市政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組織處理有關災害和安全事故。
9、研究擬定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計畫,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技術推廣,組織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10、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屬地區

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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