諶宏民

諶宏民,河南漯河市中級人民民一庭副庭長、法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諶宏民
  • 職業:法官
  • 職務:河南漯河市中級人民民一庭副庭長
重要事件,點名領導打招呼,

重要事件

吐槽:領導亂打招呼,法官難做。
中新網漯河2014年9月4日,河南漯河市中級人民民一庭副庭長法官諶宏民就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接受記者採訪時,向記者大倒苦水。感慨:領導亂打招呼,法官難做。
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查明的事實:2003年至2008年,漯河市民程建偉多次向周潁借款,用於做生意。周潁和程建偉經過對帳,簽訂協定書一份。協定書主要內容為:程建偉借周潁現金155萬元;程建偉於2012年10月8日還款30萬元;2012年10月底還款80萬元,餘款於2013年元月30日前還清;如不能按時還款,餘款按月息2分計息;協定之前的借條全部作廢。協定書籤訂同日,程建偉又為周潁出具155萬元的借據一份。協定簽訂後,程建偉僅於2012年10月8日還款30萬元,餘額125萬至今未還。
對於程建偉與周潁借貸一案的終審判決及周潁反映的問題,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副庭長(主持工作)諶宏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堅稱,判決沒有問題。但對判決書中出現“抗訴人(程建偉)歸還的資金也會產生利息”這句話,諶宏民承認,此句表述不準確。但諶宏民強調,儘管這句話表述有問題,但在計算雙方的借還款金額上,他特別請專業人士進行了計算,有列表,沒有問題的,判決是準確的。
對於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此案終審判決書落款日期為“2014年5月16日”與實際轉發到一審法院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時間相差近3個月一事,諶宏民法官解釋說,判決書落款時間只是案件合議庭的合議時間,並不是法院判決書下達的真正時間。落款時間與判決書下達時間相錯一兩個月也是正常的,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但當記者提出看看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時,諶宏民回答說,“我沒有,你去問最高院”。

點名領導打招呼

解釋完上述問題後,諶宏民隨後在和記者聊天中大倒苦水,大談當法官的不易。諶說,比如這個案件,程建偉是省會某領導的親戚,這位領導給漯河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邵成山打招呼,讓邵關照程建偉一案;邵主任給法院(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主管院長王曄打招呼讓王關照程建偉一案;王曄又給我招呼讓我關照程建偉一案,你說我能不聽嗎?!雖然王曄現在不是副院長了,但還是審委會成員,畢竟是老領導,你說我怎么辦。“老弟,當法官真難呀!”
諶宏民告訴記者,在程建偉和周潁借貸一案中,如果按照領導的意思,給周潁判的要比現在判決書中的金額少的多,是我極力說服領導,並在審理過程中想辦法認定對周潁有利的證據,才有現在這樣的判決。結果,周潁不領情,還把我給告了,你說做法官難不難?!你有時間幫我勸勸周潁,已經不少了,再打下去對她更不利。
“我是漯河中院最公正的法官,這個案件是我判的最失敗的案件,周潁和程建偉都向省高院都申訴了。我一片苦心,兩邊都不落好。”諶宏民說。
王曄為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
據報導,王曄因長期托欠農信社貸款拒不歸還被媒體曝光後,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調查後認為,王曄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在借了農信社貸款後不僅拒不償還,還發表失信言論,嚴重違反基本道德準則和法官職業操守,嚴重損害人民法院形象,造成十分惡劣影響。據此,河南省高院決定給予王曄記大過處分,同時建議漯河市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建議漯河市委、漯河市人大常委會按照法定程式免去王曄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職務。漯河市委、市紀委作出支持河南省高院對王曄的處理決定。
9月3日上午,記者分别致電漯河市人大邵成山和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王曄,兩人均否認與此案有任何關係。邵成山表示,他都不知道程建偉是誰,某領導也從未給他打過電話。王曄則給記者回簡訊說:“我不認識程建偉,也從沒有見過這個人。從未有過任何人向我說過求情的話。我本人從未向任何人說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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