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檢察

論檢察

《論檢察》共分為六部分,主要內容包括:第一部分檢察制度綜論;第二部分檢察工作基本理念;第三部分立案偵查與強制措施;第四部分起訴程式;第五部分支持公訴與審判監督;第六部分檢察制度改革等。

基本介紹

  • 書名:論檢察
  • 類型:人文社科
  • 出版日期:2013年7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10208785
  • 作者:陳光中
  • 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 頁數:600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檢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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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論檢察》由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陳光中,1930年4月生,浙江永嘉人,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著名法學家。現任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博士生導師,訴訟法學研究院名譽院長。兼任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法學評議組副組長,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法學部召集人之一,最高人民法院特邀諮詢員,最高人民檢察院諮詢委員會委員。曾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三、四屆法學評議組成員,中國法學會第三、四屆副會長,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主要研究領域是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司法制度和國際人權法學。代表作有《陳光中法學文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再修改專家建議稿與論證》等

圖書目錄

出版說明
第一部分檢察制度綜論
一、檢察機關的性質
二、檢察機關的職能
三、檢察機關的領導體制
四、檢察官客觀義務
五、把握立法契機,推進我國檢察事業新發展
六、刑事訴訟法修改著力“尊重和保障人權”
七、法律監督說理:提高辦案質量促進訴訟和諧
八、強化訴訟監督制約,推進訴訟民主法治
第二部分檢察工作基本理念
一、訴訟公正
二、訴訟真實
三、刑事訴訟中的“中立”理念
四、刑事訴訟效率價值
五、司法權威
第三部分立案偵查與強制措施
一、《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與刑事訴訟法再修改
二、我國刑事強制措施制度的改革與完善
三、懲治貪污賄賂犯罪的訴訟問題
第四部分起訴程式
一、我國酌定不起訴制度
二、附條件不起訴:檢察裁量權的新發展
三、刑事和解
四、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程式與檢察機關
第五部分支持公訴與審判監督
一、法院對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審查
二、法庭審判與公訴人
三、死刑覆核程式與檢察機關
四、刑事審判監督程式與檢察機關
第六部分檢察制度改革
一、檢察制度改革與刑事訴訟法
二、刑事訴訟中檢察權的合理配置
三、刑事訴訟法修改與檢察機關職能完善
四、我國公訴制度改革的若干問題
五、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與檢察機關
六、人民監督員制度立法
七、鐵路專門檢察體制
八、鐵路司法體制改革的成就與展望
九、創建刑事強制醫療特別程式,促進社會安定有序
附錄1陳光中先生檢察制度和檢察體制改革觀點綜述
附錄2陳光中先生檢察制度和檢察體制改革觀點綜述補記
作者主要著作及論文索引(1955—2013)
作者後記

編輯推薦

《論檢察》由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

目錄

出版說明
第一部分我國人民檢察制度的簡要歷史
一、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人民檢察制度
二、建國以後人民檢察制度的建立和發展時期
三、人民檢察制度的中斷時期
四、人民檢察制度的恢復和重建時期
五、檢察工作“三起三落”的經驗教訓
第二部分檢察制度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一、作為我國政體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二、民主集中制與法律監督
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法律監督職能的徹底分離與專門化
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法律監督機制
第三部分人民檢察院在國家機構中的地位
一、人民檢察院是人民代表大會的工作機關
二、檢察機關在國家機構中地位之縱向比較與橫向比較
三、消除檢察機關的實際地位與法律地位的反差
第四部分人民檢察院的性質和任務
一、確定人民檢察院的性質所根據的理論原則
二、法律監督的概念、內容和要求
三、人民檢察院的任務
四、堅持法律監督和人民民主專政的統一
五、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錯誤思想
第五部分人民檢察院的設定和組織原則
一、人民檢察院的設定和人員任免
二、檢察委員會的組織與活動
三、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原則
第六部分人民檢察院的領導體制
一、列寧關於檢察機關領導體制的論述
二、我國檢察機關領導體制的反覆變化
三、關於我國檢察機關領導體制問題的爭論及其評析
四、關於國家權力機關領導與監督檢察機關的實踐活動
五、加強和改善黨對檢察機關的領導
第七部分法律監督概述
一、法律監督思想和法律監督的概念
二、法律監督的意義和作用
三、法律監督是檢察制度的本質屬性
四、堅持法律監督權的一元論
五、監督法律關係
六、法律監督的對象與客體
七、法律監督的範圍和手段
八、法律監督的內容、分類和要求
九、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特徵
第八部分人民檢察院的職權
一、檢察權是統一的國家權力的一個方面
二、對叛國案、分裂國家案等重大案件的檢察權
三、刑事案件的偵查權
四、審查批捕權和決定起訴權
五、代表國家提起公訴權
六、對執行刑事判決和監所工作的監督權
七、檢察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第九部分人民檢察院行使職權的程式
一、程式法的重要意義
二、立案和偵查
三、審查批捕工作的程式及其法律意義
四、提起公訴的法律程式和要求
五、支持公訴的活動和對法庭審判的監督
六、抗訴程式的抗訴和審判監督程式的抗訴
七、監督執行刑事判決和監所工作的程式
第十部分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路線和工作原則
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路線
二、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的原則
三、適用法律一律平等的原則
第十一部分檢察委員會
一、檢察委員會的簡要歷史
二、檢察委員會合議制與檢察長負責制相結合
三、檢察委員會的組織與活動
四、改革檢察委員會的意見
第十二部分糾正違法行為的程式——非訴訟形式的檢察活動之一
一、非訴訟事件和非訴訟法律活動
二、非訴訟形式檢察活動的由來和淵源
三、我國法律關於糾正違法程式的規定及其實踐
四、糾正違法程式中的監督法律關係
五、完善糾正違法的程式
第十三部分檢察建議程式——非訴訟形式的檢察活動之二
一、檢察建議的由來和演變
二、檢察建議的意義和作用
三、完善檢察建議的程式和制度
第十四部分舊中國和資本主義的檢察制度
一、我們對待舊的檢察制度的基本態度
二、中國《周禮》上的“檢察官”和封建社會的御史制度
三、檢察制度的起源
四、對舊中國檢察制度的批判
五、對資本主義檢察制度的評述
作者主要著作及論文索引(195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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