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於頔不當改謚議》是唐代王彥威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論於頔不當改謚議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王彥威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論於頔不當改謚議
古之聖王立諡法者,所以彰善惡,垂勸誡。使一字之褒,賞逾紱冕;一言之貶,辱過朝市。此有國之典禮,陛下勸懲之大柄也。頔頃擁節旄,肆行暴虐,人神共憤,法令不容。擅興全師,僭作王樂,侵辱中使,擅止制囚,殺戮不辜,誅求無度。臣故定謚為“厲”。今陛下不忍,改賜為“思”,誠出聖慈,實害聖政。伏以陛下自臨宸扆,懋建大中,聞善若驚,從諫不倦。況當統天立極之始,所謂執法慎名之時,一垂恩光,大啟僥倖。且如頔之不法,然而陛下不忍加懲,臣恐今後不逞之徒如頔者眾矣。死援頔例,陛下何以處之?是恩曲於前,而弊生於後。若以李吉甫有賜謚之例,則甫之為相也,有犯上殺人之罪乎?以頔況之,恐非倫類。如以頔常入財助國,改過來覲,兩使絕域,可以贖論。夫傷物害人,剝下奉上,納賄求幸,尢不可長其漸焉。自兩河宿兵,垂七十年。王師惠征,瘡痏未息。及張茂昭以易定入覲,陳權以滄景歸朝,故恩禮殊尢,以勸來者。而於頔以文吏之職,居腹心之地,而倔強犯命,不獲已而入朝,豈茂昭之比乎?縱有入財使遠之勤,何以掩其惡跡。伏望陛下恩由義斷,澤以禮成,褒貶道存,僥倖路絕,則天下幸甚。
作者簡介
王彥威(?~845)字子美,太原(今屬山西)人。 元和年間明經及第。官至宣武節度使,封北海縣子。卒謚靖。聰敏博學,所著甚多,皆逸。新、舊 《唐書》有傳。《全唐詩》存詩1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