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論各省會城宜設新報館
- 創作年代:晚清
- 作品出處:《申報》1878年2月19日
- 作者:王韜
作品原文,注釋,點評鑑賞,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孔子曰,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非不敢議,無可議也。顧雖無可議,而聖人猶欲其議之。蓋聖人不自有其聖而唯恐下情之壅於上聞也。故堯有直諫之鼓,舜有誹謗之木(1)。夫以堯舜之聖,牧岳鹹贊,堂陛都俞,當時亦可以無過舉矣,然且詢政行人,問老衢室,途議巷說,靡不收采,豈直以市好諫之名哉,誠以天下之大,兆民之眾,非博採輿論,何以措置鹹宜。是以盛治之朝,唯恐民之不議,未聞以議為罪也。及周之衰,上不求諫於下,而下亦不敢以諫其上,然國風、小雅猶能依類托諷美刺,並陳太史采而登之於朝,朦瞽習而播之于樂,則民情之向背,政治之得失,猶恍然而可見。及風雅廢而人主益無所聞,奸宄益無所忌矣。夫至人主無所聞、奸宄無所忌而欲久安長治也,豈可得乎?昔厲王監謗,而召公以為“防民之口,甚於防川”。鄭人游鄉校以議執政,而子產不毀(2)。然則今之新報抑亦鄉村校之遺意也。新報之設,始於歐洲,繼而及於通商口岸。上自朝廷之措置,下及閭閻之善惡,耳聞目見莫不兼收其論。歐洲各國也,凡夫風土人情,山川險要,政令之沿革,技藝之短長,纖悉言之,若燭照而數計。其論中國也,則四方之水旱,貨物之盈虛,訟獄之是非,民情之苦樂,備書其事以動當局之聽聞。其睹一善政也,則忭舞,形諸筆墨,傳布遐方;其或未盡善也,則陳古諷今,考鏡得失,藹然忠愛之誠,故言之者無罪而聞之者足以戒,由是言之,即新報亦未嘗無益也。顧今之所設者不過上海、香港耳,而內地各省均未之設,故其所聞之事猶有不盡不實,以貽局外之譏。今若各省會城皆仿而行之,延博古通今之士以操其簡,則所益者有三:一曰知地方機宜也。雨暘之不時,盜賊之多寡,政事之利弊,民不盡報之州縣,州縣不盡報之上司。有新報則無不知之矣。二曰知訟獄之曲直也。稟辭出於狀帥,批語出於僚幕,成獄之詞由於胥吏之填砌,則曲直易淆矣。若大案所關,命採訪新報之人得入衙觀審,盡錄兩造供詞及榜掠之狀,則雖不參論斷,而州縣不敢模糊矣。三曰輔教化之不及也。鄉里小民不知法律,子詬其父,婦誶其姑,甚或骨肉乖離,有朋相詐,譸張為幻,寡廉鮮恥。而新報得據所聞,傳語遐邇,俾其知所愧悔,似亦勝於閭胥之觥撻矣。至於不忍明言者,或為莊列之寓言深憂時事者,或作唐衢之痛哭,要以主文譎諫,不參毀譽之私,則亦何傷於公論也?或謂東漢清議,禍及士林,下流訕上,君子所曰:惡。今新報指陳時事,無所忌諱,不亦類於訕謗乎?非也。訕者,誣也。上無其事而故誣之,此罪人也。若直陳時事,舉其利弊,不過欲當局者採擇之而已。其言之而可采也,則同於葑菲之不遺;其言之而無足采也,則同於芻狗之可棄,無所謂訕謗也。且漢人清議,原於疾惡過甚,而諸君子又生非其時,故罹荼毒耳。若幸際明良方,辟門而賓之,書筴而藏之,何罪之有?今聖朝崇獎直諫,察納雅言,台司諸臣得以風聞其事,又置各道監察御史以達民情,誠使添設新報館,則以其地之人言其地之事,所聞尤近,即間有不實,亦以風聞置之,要無害於兼聽則明也。夫泰山不擇寸壤以成其高、江海不擇細流以成其深。然則,新報則亦何必非寸壤與細流也哉。
注釋
(1)直諫之鼓,誹謗之木:語出《淮南子》,相傳堯曾在庭中設鼓,讓百姓擊鼓進諫;舜在交通要道立木牌,讓百姓在上面寫諫言。指廣開言路,聽取各方意見。
(2)子產不毀鄉校:語出《左傳·襄公三十一年》,然明主張毀掉鄉人聚會議政的鄉校,子產不同意,他說,“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
點評鑑賞
《論各省會城宜設新報館》是王韜著名的新聞學專論。
王韜通過這篇文章討論了報紙的職能和功用。他認為,報刊是“載道之器”,“文章之貴在乎紀事述情”。認為報紙“所益者有三”:“一曰知地方機宜”,“二曰知訟獄之曲直”,“三曰輔教化之不及”。此後王韜又把報紙職能概括為“民隱得以上達,君惠得以下逮,達內事於外,通外情於內。”
王韜在文中指出報人要做到“指陳時事,無所顧及”,當局要做到“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戒”,並引用先王舊制、堯舜納諫的傳說,論證言論自由的合理性。
此外,王韜還在文中主張中國應該學習西方,在各省會城市創設新的報館,並邀請“博古通今之士以操其簡”。這是中國新聞史上關於報刊人才觀的最早論述,即學界所稱的“通才辦報”。
作者簡介
王韜(1828年11月10日-1897年5月24日),原名王利賓,字蘭瀛。後改名為王瀚,字仲薇,號懶今,一號蘭卿。清同治元年(1862年)亡命香港後,易名韜,字仲弢,一字子潛,又字紫詮,號天南遁叟。是中國晚清著名的洋務政論家,也是中國新聞業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