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刑罰輕緩化

論刑罰輕緩化

本文側重於從巨觀上探討刑罰輕緩化的根據並論證中國刑罰輕緩化改革的總體構想。全文在結構上分為七章。第一章首先對刑罰輕緩化的含義進行解讀,分析了刑罰輕緩化五個層面的含義,然後將刑罰輕緩化與相關概念進行辨析,以進一步把握刑罰輕緩化的含義。第二章以歷史發展為順序,對近代以來的各種刑罰輕緩化思想進行梳理,分四節述評啟蒙思想家及刑事古典學派、刑事實證學派、新社會防衛論和恢復性司法模式的刑罰輕緩化思想。第三章依據和利用犯罪學關於犯罪現象和犯罪原因的研究成果,以及犯罪學對刑罰效果的研究成果,揭示和批判重刑主義刑事政策在犯罪控制效果上的局限性,論證刑罰輕緩化的合理性。第四章從人道主義價值觀念和刑罰人道主義原則出發,論證刑罰輕緩化在倫理上的正當性。第五章從社會學視角出發,論證刑罰輕緩化的經濟基礎、社會結構基礎和政治基礎,從而揭示在市場經濟、市民社會和民主政治條件下刑罰輕緩化的客觀必然性。第六章對世界各國刑罰輕緩化的歷史和現狀進行全景式的概述,總結出刑罰輕緩化是刑法改革的世界潮流和必然趨勢的基本結論。最後一章將視線聚焦於中國,首先分析了我國重刑化刑事政策的表現及原因,然後論證了中國實行刑罰輕緩化的正當理由,特別澄清了幾個關於我國刑罰調整方向的認識誤區,最後闡述了我國刑罰輕緩化改革的近期目標及配套措施。

基本介紹

  • 書名:論刑罰輕緩化
  • 出版社:中國經濟出版社
  • 頁數:193頁
  • ISBN:750177501X
  • 作者:黃華生
  • 出版日期:2006年5月1日
  • 開本:16開
  • 品牌:中國經濟出版社
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作者簡介

黃華生,男,生於1969年8月,江西寧都人。1999年畢業於西北政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2004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現為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刑罰輕緩化的含義解讀
第一節 刑罰輕緩化的語義分析
一、刑罰輕緩化的基本含義
二、刑罰輕緩化的五個層面
第二節 刑罰輕緩化與相關範疇辨析
一、刑罰輕緩化與非犯罪化
二、刑罰輕緩化與非刑罰化
三、刑罰輕緩化與刑法謙抑性

第二章 刑罰輕緩化的思想源流
第一節 啟蒙思想家和刑事古典學派的刑罰輕緩化思想
一、啟蒙思想家和刑事古典學派刑罰輕緩化思想的主要內容
二、啟蒙思想家和刑事古典學派刑罰輕緩化思想的評價
第二節 刑事實證學派的刑罰輕緩化思想
一、刑事實證學派的犯罪原因論和矯正刑理論
二、刑事實證學派刑罰輕緩化思想的評價
第三節 新社會防衛論的刑罰輕緩化思想
一、新社會防衛論的興起
二、新社會防衛論的人道主義刑事政策思想
三、新社會防衛論刑罰輕緩化思想的評價
第四節 恢復性司法中的刑罰輕緩化思想
一、恢復性司法概況
二、恢復性司法與刑罰輕緩化的契合
三、恢復性司法與傳統意義的刑罰輕緩化互為補充

第三章 刑罰輕緩化的犯罪學根據
第一節 犯罪發生和存在的必然性
一、犯罪發生和存在的必然性是客觀事實
二、從自由意志的相對性看犯罪發生的必然性
三、從刑事政策視角看犯罪存在的必然性
四、犯罪必然性規律與刑罰輕緩化
第二節 刑罰功能的局限性
一、刑罰預防犯罪功能的有限性
二、刑罰的的惡害性
三、刑罰功能的局限性與刑罰輕緩化

第四章 刑罰輕緩化的人道主義根據
第一節 刑罰人道主義的價值取向
一、人道主義的含義
二、刑罰人道主義的理論蘊含
三、刑罰人道主義是刑罰輕緩化的價值基礎和直接動力
第二節 刑罰人道主義的具體內容
一、禁止殘酷的刑罰
二、保障罪犯作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權利
三、幫助罪犯復歸社會

第五章 刑罰輕緩化的社會基礎
第一節 刑罰輕緩化的經濟基礎
一、經濟發展與中國刑罰歷史演變的關係
二、西方國家經濟發展與刑罰輕緩化的關係
第二節 刑罰輕緩化的社會結構基礎和政治基礎
一、市民社會理論概述
二、一元社會結構下的專制統治與刑罰恐怖
三、二元社會結構下的民主政治與刑罰輕緩化

第六章 刑罰輕緩化的世界潮流
第一節 死刑的衰弱
一、死刑廢除論的興盛
二、世界各國死刑廢除和限制運動的蓬勃發展
三、死刑廢除和限制運動的國際化
第二節 自由刑的改革
一、監獄制度的改良
二、自由刑內容的單一化
三、監獄行刑的開放化
第三節 非監禁刑的興起
一、非監禁刑興起的時代背景
二、世界各國的非監禁刑狀況
第四節 刑罰輕緩化面臨的衝擊和發展趨向
一、刑罰輕緩化受到的衝擊
二、刑罰輕緩化的總體趨向並未改變

第七章 刑罰輕緩化的中國之路
第一節 中國重刑化的現狀考察及原因分析
一、我國重刑化的主要表現
二、我國重刑化的原因分析
第二節 中國刑罰輕緩化的理論說明
一、我國刑罰輕緩化改革的現實意義
二、刑罰輕緩化與罪刑相適應的關係
三、刑罰輕緩化與中國國情
四、刑罰輕緩化與當代西方國家的兩極化刑事政策
第三節 中國刑罰輕緩化改革的近期目標
一、在立法上較大幅度減少死刑罪名,在司法上嚴格限制死刑適用
二、設立社會服務刑,提高輕刑種的效能
三、改革勞動教養制度,防止自由刑的濫用
四、建立和完善刑事和解制度
第四節 刑罰輕緩化的配套措施
一、深化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為刑罰輕緩化創設社會基礎
二、轉變觀念,為刑罰輕緩化提供思想文化基礎
三、加強犯罪學研究,為刑罰輕緩化提供科學實證基礎
四、加強非刑罰預防措施建設,為刑罰輕緩化構築基礎堤壩
五、提高對嚴重犯罪的破案率,賦予“嚴打”新的內涵

結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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